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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司法力量必须扛牢的时代使命。近年来,面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出的新趋势与新挑战,泉州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奋力书写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泉州答卷”。 2022年11月,小周以“高薪兼职”为诱惑召集15岁的小林和17岁的小王、小苏,一起通过使用自己的手机、手机卡操作“手机口”设备供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涉案金额高达18万元。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行为人依法构成诈骗罪,但对未成年涉案人员要如何妥善处理却让检察官陷入沉思:同案人小林15岁,还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此前还有“拉车门”的盗窃记录,如果不能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对他的行为、认识进行纠偏,很难使其有所触动,罪错行为还可能进一步升级;17岁小王、小苏因家长平时忙于生计而缺乏必要管教,两人虽然认罪悔罪态度好,但是学业荒废太多,继续升学存在实际困难…… 案结事未了。对于小林,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对其开展训诫、并联动街道组建帮教队伍,责令其接受行为矫治,委托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测评并协助制定帮教计划;对于小王和小苏,向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履职,给予关怀,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同时,由于两人已满16周岁,有就业意愿,检察机关引导其参加非遗体验和就业指导。通过检察机关协调爱心企业提供适配工作,如今两人已稳定就业,实现了从“问题少年”到“自食其力”的转变。 “我们深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打独斗往往收效甚微,唯有从违法犯罪的苗头开始就协同发力,才能形成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泉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吴端端表示。 为有效应对降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实紧迫需求,在泉州市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泉州市检察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题调研,系统梳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推动构建起具有泉州特色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专项协调机制。该机制由市委政法委总体统筹,市检察院牵头,公安、教育等22个部门共同落实。专项协调机制的核心,是联动相关部门对出现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全流程跟踪帮教,直至18周岁成年,真正实现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预防、事中惩戒、事后矫治”的全流程干预。 要想实现及时跟踪的目标,打通数据壁垒、建立信息化平台是关键。泉州市检察机关推动公安机关建设未成年人流窜作案预警平台,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作案前预警—作案中拦截—作案后矫治”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同时,泉州市检察机关牵头研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数字化工作平台,对全市罪错未成年人信息进行归集共享,按照罪错程度等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跟踪帮扶,至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封存帮教记录,通过全流程线上留痕,确保对全域每一位罪错未成年人帮教矫治有源可溯、有据可查。 在鲤城区,罪错未成年人已实现“一人一档”,通过AI画像,智能生成帮教方案,跟踪帮扶更加精细、精准;在晋江市,“网格+未成年人关爱”模块将罪错未成年人纳入网格员日常监管的视野,配套启用网格指挥调度管理体系和执行运作系统,跟踪帮扶更加快速、及时;在德化县,“未保教育一件事”平台录入400多条动态信息,实现对县域罪错未成年人的全面动态监测…… 与此同时,专门学校的建设和运行更是专项协调机制落实的重点。自去年10月开放招生以来,泉州专门学校已经转出两批学生共计89人。在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只是对罪错未成年人跟踪帮教的一个阶段,为了帮助离校学生顺利融入社会、走上正途,还需要从行为认知、生活保障、亲子关系改善等方面持续加强帮扶。 安溪15岁少年小郑因多次参与盗窃被送入专门学校,通过为期6个月的行为矫治,已于今年7月顺利完成中考并从专门学校转出。在教官“曾哥”的帮助下,小郑目前就职于石狮一家理发店,安溪、石狮两地街道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共同组成帮教专班,定期探访小郑并提供生活、就业上的帮助和指导,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切实有效防止再犯罪。 “爸爸妈妈,我现在能养活自己了,还认识了新朋友,我在这边挺好的,你们放心!”小郑对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由衷满意。看着理发店里忙碌的身影,教官“曾哥”坚定地对记者说:“每一个孩子都应该被重视,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帮助他们挺直腰杆回到课堂或服务社会。” 据了解,目前泉州市专门学校转出的学生全部按照专项协调机制工作要求,对学生形成帮教“一人一档”,组建居住地、学校、就业地“乡镇(街道)干部+民警+监护人/校长”的帮教专班,开展持续性地跟踪帮教,尽量减少其再犯可能。 下一步,泉州将持续构建 “一核三翼”(市级+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专门教育与专门矫治教育工作体系,优化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场所设置与管理机制,目前晋江、南安、安溪三地的专门学校也正在抓紧建设中。 泉州市检察机关将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创新的举措,协同各部门做实做细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全流程干预,回归成长正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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