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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在重庆市綦江区法院的法庭上,被告人陈某及其家属紧紧握住屏南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感谢检察官跨省出庭支持公诉。 今年6月,屏南县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然而,在案件审理阶段,陈某因多次患病接受脾脏切除手术,身体极度虚弱,无法远赴屏南参加庭审。面对陈某身处重庆綦江、与屏南相距1600公里的现实困境,屏南县检察院经与屏南法院协调,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规定,决定“上门办案”,将庭审“搬”至被告人所在地法院。 9月29日,检察官远赴重庆綦江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系统出示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并围绕犯罪事实与量刑情节发表公诉意见。在扎实的证据与检察官的释法说理面前,陈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指控事实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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