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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6:33:59

超员载客十四次 拘役罚金警世人

作者:陈静 陈琦 周志伟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公诉一起严重超员载客型危险驾驶案件。近日,秀屿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林某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林某某表示认罪服判。

今年3月初,林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核载7人,实际载客17人,在秀屿区东庄镇的某条道路行驶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查,从今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林某某共有14次严重超员载客行为。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林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非营运车辆,从事旅客运输,多次严重超过额定乘客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决定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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