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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周宁县司法局李墩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新修订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强化交通安全认知,推动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学习过程中,工作人员重点讲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安全问题,针对电动车违规加装雨棚现象,工作人员通过展示查处案例,解读该行为会影响车辆稳定性,妨碍安全驾驶。同时,强调骑行时使用手机的危险性,避免分心驾驶。 学习结束后,所有参与人员现场签署《文明出行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明确文明出行责任,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与自我监督意识,将交通法规学习成果转化为日常出行的行动自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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