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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5:51:38

闽清法院:让生态保护更“接地气”

作者:​本报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李锴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正式施行。国家公园法以“守护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为核心,为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筑牢法治根基。自然保护区作为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公园保护目标同向、发力同频。近日,闽清法院聚焦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实际,通过生态巡回法庭、实地调研等系列生态司法举措,精准衔接国家公园法实施与自然保护区保护实践,既厘清两类保护区域核心定位,更以司法力量推动国家公园法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沉浸式”普法零距离

“没想到在山林里就能旁听庭审,还弄懂了国家公园法和咱们保护区的保护规矩。”在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境内巡回法庭现场,旁听群众的感慨道出了此次生态巡回审判的独特价值。

2025年12月24日,闽清法院生态巡回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山野,以“庭审+普法”模式公开审理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不仅让司法审判更贴近生态保护一线,更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某未经法定审批,在闽清县白樟镇内某山场,违规占用19亩林地搭建临时棚屋、堆放物料,导致植被严重毁坏,经鉴定毁坏林木面积达24.41平方米。法庭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展开细致调查,明确指出其行为导致植被严重毁坏,既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也背离国家公园法确立的“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原真性”核心原则,触碰生态保护红线,威胁区域生态安全。

庭审间隙,干警向旁听人员解读国家公园法并发放生态保护手册,阐释国家公园法的实施为保护黄楮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美丽闽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旁听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现场普法”通俗易懂,不仅了解了案件背后的法律依据,更深刻认识到国家公园法与自身生活、家乡生态保护的密切关联,今后会主动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源头式”防控除隐患

为践行国家公园法“源头预防、过程控制”的生态保护理念,2025年12月30日,闽清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林燕芳带队调研黄楮林自然保护区,针对温泉步栈道开展生态保护专项调研,重点排查生态旅游开发与自然保护区保护的衔接隐患。

调研人员沿步栈道实地查看设施建设对周边植被、水体的影响,详细了解游客文明旅游引导机制、保护标识设置及违法行为防控等情况。

此次调研是闽清法院常态化开展生态司法保护实践的具体举措,核心旨在系统梳理步栈道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生态保护薄弱环节与风险隐患,为后续精准施策奠定基础。通过调研形成针对性建议,进一步织密生态保护法治网络,做实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

“互动式”沟通聚共识

2025年12月24日,闽清法院参与黄楮林保护区“四十载守绿护林・新时代共绘青山”主题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搭建“法治宣传+成效沟通”双向平台,将国家公园法解读与保护区“保护+发展”成效宣讲深度融合,实现法治引领与共识凝聚的双向赋能。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设置法治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手册等形式,围绕国家公园法核心条款、生态违法典型案例、自然保护区保护规范等内容开展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保护生态与发展经济相辅相成”的深刻内涵。

同时,干警与现场群众、游客面对面互动交流,详细介绍闽清法院生态司法举措为保护区发展保驾护航的实践成果,清晰阐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逻辑,让群众直观感受生态保护带来的生态效益与民生福祉。

闽清法院将持续深化“生态司法+自然保护地”协同保护机制,以国家公园法实施为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庭审进保护区、普法到基层”活动,既精准解读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区保护逻辑,更以司法手段推进责任落实,推动国家公园法精神深度融入黄楮林自然保护区及各类基层保护实践,践行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护航闽江流域生态安全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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