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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大地,红热土浸润法治初心;汀江两岸,检察蓝守护万家安宁。2025年,龙岩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龙岩市检察院检察长卓先发在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25年,龙岩市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1.1万余件,其中刑事检察7647件、民事检察270件、行政检察520件、公益诉讼检察393件,其他案件2709件—每一个案件都承载着法律的尊严,每一次办案都传递着司法的温度,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满老区的每一个角落。 锚定发展坐标 筑牢法治根基 赓续血脉,为红色传承尽责。走进中央苏区(福建)工农检察史陈列室,一张张老照片、一件件旧物件无声诉说着闽西检察的红色渊源。红色是龙岩最鲜明的底色,守护这份传承,龙岩检察人义不容辞。2025年,龙岩市检察机关精心构筑红色检察教育矩阵,将红色检察基因传承教育基地与张鼎丞纪念馆串联成线,系统梳理闽西红色检察史,用专项监督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中央红色交通线构筑“法治屏障”,相关工作得到最高检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惩治犯罪,为平安龙岩护航。2025年,龙岩市检察机关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040人、起诉4566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2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42人。新罗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强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入选省扫黑办典型案例;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7人。对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受贿案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构建上下游、境内外一体化打击格局,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1276人;成立专案组集中办理最高检交办的刘家犯罪集团案件,历时两年,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引导取证,审查查明该犯罪集团长期盘踞缅北果敢,依托武装力量,大肆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严重侵犯人身权利、“黄赌毒”等犯罪,起诉刘家犯罪集团成员及关联犯罪团伙成员631人,昭示有诈必打、虽远必追。 护企安商,为振兴发展助力。龙岩市检察机关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1人,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2人。连城县检察院起诉一起上市公司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案,引导侦查准确认定“秘点”和损失数额,被告人被依法定罪;永定区检察院起诉一起犯罪团伙以“代理退保”为名实施敲诈勒索案,让“假维权真敛财”者付出代价;上杭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引导公安机关迅速固定证据,帮助企业及时解封近600万元涉案财物。紧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撤案、纠正违法、提出检察建议等帮助企业摆脱“诉累”15件;办理全省首例由市级检察院立案的反垄断公益诉讼案,推动规范市场公平竞争,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深化打击涉税犯罪协作机制,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29人;长汀县检察院起诉全省首例涉税领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经验做法获全国转发推广。 检护青绿,为山水龙岩添彩。2025年,龙岩市检察机关深化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53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117件,监督修复被破坏山水林田120亩,追缴危废处置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60万元,督促认购林业碳汇300吨;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从严打击盗采稀土犯罪,批捕87人、起诉26人,结合办案制发强化矿山日常监管、跨区域协作保护等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办理的林某兴等16人非法盗采稀土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例。 聚焦民生关切 传递司法温度 “感谢检察官,我们的‘血汗钱’终于要回来了!”拿到支持起诉文书的农民工激动地说。这温情一幕,是龙岩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用心办好“身边案”。在就业保障线,龙岩市检察机关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28件,帮助追索欠薪166万元。在食品药品安全线,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0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86件;永定区检察院监督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乱象,推动注销17人执业资格。在医疗保障线,联合龙岩市医保局建立打击涉医保基金违法犯罪协作机制,起诉医保诈骗犯罪12人,助力追回医保基金460万元。从“从业安心”到“吃得安心”再到“就医安心”,检察履职的脚步始终紧跟民生需求。 用情化解“心头结”。龙岩市检察机关用“件件有回复”的承诺温暖民心,1496件群众信访全部回应;两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94件,办结化解重复信访积案5件,逐案反向审视刑事赔偿案件,实现涉检信访、重复信访、刑事申诉“三下降”。为“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5万元,以“雪中送炭”暖人心;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的一起抢劫案,提起公诉后跟进了解到被害人家属生活困难,申请最高检在我省首次开展“四级联动”,发放救助金11.8万元;漳平市检察院牵头设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台胞台企积极参与,彰显龙台一家亲情谊。 用爱呵护“朝阳美”。龙岩市检察机关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起诉犯罪严重的未成年人180人;加强检察办案与专门矫治衔接,监督送矫29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等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228人次,让缺失的爱“归位”;武平县检察院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引导迷途少年重返正途,入选省检察院优秀案例;始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惩处151人。聚焦校园周边安全、未成年人民事纠纷等领域,办理涉未成年人保护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5件,加强技工学校校园治理检察建议入选全省十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牵头编制中小学普法教材,覆盖全市1185所学校50万人次,携手各方让每一个孩子“向阳而生”。
武平县检察院召开长者食堂建设运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磋商会。 用力共绘“幸福景”。龙岩市检察机关建立涉特定群体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织密不同群体权益保护网。检护“半边天”,依法保护妇女生命健康、平等就业、人格尊严,起诉性侵、家暴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138人,办理的督促整治医疗美容行业安全隐患案入选全国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检护“夕阳红”,对涉老年人赡养纠纷、劳务纠纷等依法支持起诉、帮助维权14件;开展长者食堂建设运营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38件,督促消除食品安全、消防隐患148处。检护“国防绿”,深化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办理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退役军人优待等涉军公益诉讼19件;长汀县检察院开展抗战遗址保护专项监督,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载推广。 坚守监督本职 捍卫司法公正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龙岩市检察机关深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监督立案36件,追捕、追诉16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3件。上杭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中查微析疑、引导侦查,追加逮捕的重要同案犯获刑11年6个月;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9人。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10次,发现并纠正监管执法问题194个。青草盂地区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破解财产性判项执行难题,协同监狱督促履行到位1800万元;强化虚假诉讼监督,监督纠正“假官司”4件。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公安机关已立案8件。对不起诉后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行政机关处理230人,既防“以罚代刑”,又防“不刑不罚”。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各类司法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7件,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38件。漳平市检察院抗诉一起交通肇事案,通过模拟侦查实验、补充鉴定等准确区分罪与非罪,被告人从无罪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龙岩市检察机关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维护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合法权益。不批捕826人、不起诉532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2件;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决定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人。坚持疑罪从无,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自行补充侦查核实关键证据,抗诉后被告人被改判无罪。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0%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推动公安机关全面整改,入选省检察院优秀案例。加强检察侦查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严惩司法腐败,依法立案侦查4人;龙岩市检察院办理的谢某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强化执行活动监督。不让胜诉判决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正义”,龙岩市检察机关起诉恶意逃废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40人。新罗区检察院监督纠正一起以虚假诉讼恶意逃避民事执行案,追究刑事责任3人。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聚焦消极执行、不当终本等执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42件,法院已采纳39件。贯通衔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执行案件专项评查,协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行政执行活动全程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2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 加强检察公益诉讼。龙岩市检察机关落实“加强公益诉讼”要求,坚持把“诉”的标准贯穿办案各环节,向行政机关提出磋商意见、检察建议311件,主动履职整改率97%;提起公益诉讼16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裁判支持。新罗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居民小区电力设施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白皮书。2025年是检察公益诉讼龙岩实践10周年。10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2762件,覆盖14个法定领域,一批公益损害难题得到有效解决。龙岩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龙岩市检察院与12家行政机关共建协同履职机制,并联合社会团体等多方力量,构建“公益大保护”格局,公益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锻造检察铁军 厚植红色担当 政治统领铸魂。龙岩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习研讨、对照查摆、集中整治、建章立制,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擦亮鲜明政治底色。突出党建引领,持续深化党建品牌建设,推动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11项业务工作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80个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荣誉。武平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龙岩市检察院举办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 检察管理增效。龙岩市检察机关制定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15条措施,通过业务态势分析、案件数据核查、案件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纠正。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质效分析报告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质效专题分析研判报告,27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统筹人的管理,出台检察队伍高质效管理办法,制定正向激励、反向约束两个清单,鼓励担当作为;分层分类培训4100余人次,组织业务竞赛、听庭评议、漫谈分享会等岗位练兵,为干警练内功、强本领搭建平台;先后选派2名干警援疆援藏、3名业务骨干赴西藏昌都开展检察侦查精准帮扶;2名干警荣获全省业务竞赛能手,21名干警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人才库。 从严治检正风。龙岩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市委巡察、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细化40个问题115条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紧盯“立不立、捕不捕、诉不诉、抗不抗”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和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检察权依法高效规范运行;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过问干预重大事项279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监督,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龙岩市检察院党员干警在古田会议会址前重温入党誓词。 品牌焕新出彩。龙岩市检察机关坚持改革创新,以品牌“竞相出圈”带动工作“全面出彩”。做深“赓续红”检察基因传承工程,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展示10年来检察保护红色资源工作成效,以“检察蓝”守护“闽西红”;做优“风展红企”护航红土地企业发展品牌,司法保护民营企业做法入选全国工商联典型案例;做好“紫金花”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连续3年获国家部委通报表扬;做实“星星之火”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牵头11家单位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受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实现5年来首次“双下降”;做强“岩检酱”检察队伍建设品牌,全市36个集体72人次获省级以上荣誉。 公正之路,步履不停。2025年,龙岩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清醒,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闽西实践”。站在新的时间节点,龙岩市检察机关将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在服务改革发展上奋发有为、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履职尽责、在锻造检察铁军上久久为功,努力为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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