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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难免遇到烦心事,若因一时情绪失控,随意毁坏公私财物,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触犯刑法。近日,经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傅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25年8月的一天凌晨,傅某某等候电梯期间,与妻子电话争吵后情绪失控,先后暴力踢踹楼道消防门及两部电梯轿厢门。此次过激行为造成电梯零部件多处受损,设备停运维修长达四天,小区三百余户居民日常出行受到严重影响。经物价鉴定,损毁财物价值4457元。 新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傅某某肆意发泄情绪,任意损毁公共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结合案情及相关量刑标准,采纳检察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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