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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罗源县松山镇,一家临街药店门头的旧招牌被卸下,墙面上留下一块块泛白的长方形印痕。罗源医保部门的工作人员站在店前,仔细确认原定点标识已彻底清除后,放心离去。 一家医保定点药店,为何悄然退场? 答案,要从一年前的一本“异常”登记簿说起。2025年3月,登记簿上密密麻麻的异地购药记录,撕开了这家药店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的隐秘口子。 而真正让它“下线”的,是药盒上那串不起眼的20位数字——药品追溯码。 一盒药为何“卖”了两次 “以往的监管,很大程度上依赖人工现场核查。”福建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工作人员感慨道。而罗源案件的线索,便源自这份细致的人工核查。 2025年3月,罗源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对定点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在当地一家药店,一本“千元以上消费登记簿”格外扎眼:登记的人数明显偏多,且清一色都是异地参保人。 这意味着,有数十名异地参保人出现“人未至、医保码先行”的情况,隔空在该药店批量采购常用药品,单次购药量动辄数十盒,明显不符合正常购药逻辑。“一家在居民小区门口的小药店,又没有对应的异地客流量,这个数据明显不合理。”罗源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回忆道。 执法人员随即调取监控视频,画面中,违规操作全程一目了然:店员通过拍照、截图等方式,使用他人医保电子凭证进行远程医保结算,部分参保人更是“付了钱却没取药”。面对询问,药店无法提供任何药品寄出的物流凭证,医保部门当场作出暂停结算2个月的处理。 2025年5月,该药店暂停期满在即,医保部门照例开展“回头看”。这一次,“回头看”有了新利器——药品追溯码。一个月前,福建省已全面推进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定点药店率先完成上传,实现全覆盖。正是这张越织越密的“监管网”,让“回头看”工作更为精准高效。 这张“网”很快发挥了作用。检查人员在现场随机抽取6种药品,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对准药盒上的追溯码逐一扫描。结果让在场所有人警觉:其中3种柜台在售的药品——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片、艾普拉唑肠溶片、爱乐维复合维生素片,后台明确显示“已有销售记录”,且首次销售就在本店。 一盒药,医保明明已经结算过一次,为什么还摆在货架上,等着再次出售? 答案很简单:店员利用异地参保人的医保电子凭证“空刷”套取医保资金后,药品并未寄出,而是悄悄留在了店内,二次上架,等待下一位顾客“买单”。经查实,该店涉及“回流药”二次销售及其他违规行为,涉案金额共计20701元。 最终,这家药店依协议终止医保定点资格,清退出医保结算网络。市场监管部门也同步作出相应处置。 从“被动排查”到“主动预警” 罗源的这起案件并非孤例。涉案金额虽不大,却典型地暴露了“回流药”的操作套路。 长期以来,“回流药”一直是市场监管的顽疾。不法分子利用医保报销后的差价低价收购药品,再层层加价转卖,形成“收、囤、批、销”的完整利益链。一支抗癌药可以被反复空转套利,甚至出现家族式、团伙式作案;有的药品从东南沿海倒卖至东北,形成跨省集散链条。 而追溯码的全面采集应用,正从源头上拆解这条灰色产业链。 所谓药品追溯码,就是印在药品包装盒上的20位唯一编码——每一盒药的“电子身份证”。药品从出厂、流通到销售,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扫码,数据实时上传至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 “只要动用医保基金购药,无论是统筹基金还是个人账户,都必须扫码上传、联网结算。”福建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工作人员说,“‘回流药’一旦被再次拿到定点药店或医院销售,结算扫码后,医保系统就会触发预警,自动锁定风险线索并更新下发至省级医保后台,各属地医保部门可依托省级平台开展核查处置。” 2025年,福建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5692家。其中,暂停医保协议1034家、解除医保协议792家、行政处罚474家;移送司法机关27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536家、移送其他行政部门3395家。查出的违法违规医保资金已全部追回,进一步巩固了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守好“用药安全线” 打击“回流药”,守护的不仅是医保基金,更是老百姓的用药安全。 “很多人不知道,‘回流药’的危害不止骗钱,而且‘要命’。”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许多高价针剂、抗癌靶向药、活菌制剂都有严格的冷链储存要求——必须保存在2至8℃的冷藏环境中。可在非法倒卖链条中,这些药品常被随意堆放在常温仓库、货车甚至脏乱的居民家中。外表看不出变化,药效却早已流失,甚至变质失效。患者贪图便宜买来,不仅治不了病,还会延误治疗、产生毒副作用。对那些靠定量用药控制病情的癌症、慢性病患者而言,这无异于雪上加霜。 “‘回流药’是医药领域的顽瘴痼疾,不严格监管就会形成越来越庞大的利益群体。”工作人员表示,“靠追溯码加大数据监管,让每一盒药都可追溯,从源头上打掉倒卖‘回流药’的利益链条,让每一分‘救命钱’都用在刀刃上。” 如今,普通群众也能轻松“避坑”。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或微信医保服务号,扫描药盒上的追溯码,就能查验药品的“前世今生”。如果系统提示“查询到多次医保药品/耗材销售信息”,或显示多次销售记录,说明这盒药涉嫌多次销售,极有可能是“回流药”,应立即停止购买,并向医保部门举报。 在打击合力上,福建省建立医保、公安“三同”联动机制,同研判、同检查、同处置,强化行刑衔接。同时,与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形成跨部门监管合力。对查实的骗保行为,医保部门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今年4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个人长期或多次向不特定交易对象收购、销售医保药品的,可以认定存在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 从“大海捞针”式排查到“精准制导”式追踪,从一盒药的小小条码到覆盖全国的数字监管网络,这场变革守护的,既是群众的“救命钱”,更是每个人的“用药安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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