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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19:44

一场意外引纷争 温情调解护童心

作者:本报记者 黄歆宸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事情确实是我的孩子无意造成,但我不理解的是,只是脑袋被文具盒砸了一下,怎么会这么严重呢?”近日,在柘荣县双城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王某母亲的声音不大,却满腹委屈。坐在对面的袁某母亲沉默片刻后接过话头:“我孩子住院那么久,我们两口子几个月没干活,这个损失总得有个说法。”

这是一起因校园意外损害引发的赔偿纠纷。2025年12月18日下午课间,在柘荣县某小学教室,王某在与同学玩闹过程中,随手将一个布制笔袋扔出,不慎砸中从旁经过的袁某后脑勺。袁某当场双手抱头趴在课桌上哭泣,面色苍白,反复表述“头晕、难受”,随后两次呕吐。经住院治疗后,症状未见明显好转,转至上级医院被诊断为“小脑共济失调”,出院后仍继续接受理疗康复。事发后,王某家长先行垫付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1.5万元。

随着治疗周期拉长、费用远超预期,双方分歧逐渐显现。袁某家长认为,夫妻二人数月无法专心务工,对方应在垫付费用之外另行补偿误工费、营养费等。王某家长则对笔袋砸伤能否导致“小脑共济失调”存有疑虑。今年4月30日,双方共同向双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伊始,调解员老吴请双方分别陈述诉求。袁某母亲红着眼眶说:“我女儿以前活蹦乱跳的,现在走路都困难。我和她父亲轮流请假带她看病,我们也不讹人,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加起来5万元钱。”王某母亲紧锁眉头回应:“将心比心,孩子受罪我们也心疼。可是一个布笔袋真能砸出‘小脑共济失调’吗?”

面对僵局,调解员决定分两步开展疏导。首先,背靠背释法明理,调解员向王某母亲详细阐明侵权责任相关法律依据:侵权责任的成立不以行为人能预见的损害程度为限,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只要存在因果链条,即属于应赔偿范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需通过司法鉴定程序认定,特殊体质亦不免除侵权责任。同时,调解员向袁某母亲说明,袁某系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法主张误工费,但家长作为监护人亲自照顾可适当计算护理费,营养费及后续康复费用亦有协商空间。随后,调解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指出,事件出于意外而非故意,若委托司法鉴定程序,周期长、费用高,且袁某目前已痊愈,两个孩子又是同班同学,互谅互让才是对孩子最好的保护。

经调解,双方表示认同,当场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家长在已垫付1万余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另行一次性补偿袁某护理费、营养费及后续康复费等共计2万元,并当即履行到位。

在调解现场,王某家长进一步提出,事件发生在校园内,学校也应承担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为彻底化解矛盾,调解员再次组织校方与王某家长协商。校方表示:“考虑到家长的实际困难和两个孩子都在本校就读的现实情况,学校愿意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适当补偿,也算是对家长的一个安慰。”至此,双方家长之间、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全部争议逐一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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