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10-19 15:07:31

窃取网游数据 非法获利逾亿元

作者:本报讯 (林汀 林琛)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日前,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涉案非法获利1亿余元。

福建某游戏公司旗下多款网络游戏深受玩家青睐,用户数量庞大,也引来不法之徒的觊觎。2023年4月起,陈某伙同他人在福州招募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通过向网吧、电竞酒店等公共场所网络终端植入木马程序,非法截获、窃取热门网游道具、积分等虚拟数据,再挂网销售变现牟利。截至2024年6月案发,陈某等人非法获利1亿余元,严重侵害了高新技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了网络空间秩序。

案件侦查阶段,鼓楼区检察院针对涉案人数多、金额大、范围广的特点,依法提前介入,逐项出具书面侦查指引,全程监督取证依法规范开展。在精准引导下,公安机关先后固定了木马研发、点位部署、对账分赃等关键证据,并落实哈希校验、介质封存等标准化取证工作,全面夯实了案件证据体系。针对该团伙利用虚拟货币转移涉案钱款的情况,检察官依托侦检协作平台细化取证规范,引导侦查机关穿透核查链上地址、交易及兑换等环节,最终准确锁定全案非法获利金额。

针对网游道具究竟是电子数据还是公私财物的定性难点,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结合法律规定、行业属性及类案裁判规则精准开展研判,认为涉案网游道具无现实社会通用流通对价,不属于刑法盗窃罪保护的“公私财物”。陈某等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网络数据,直接侵害网络数据安全与平台运营秩序,应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检察官分层分类开展释法劝导,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使涉案人员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近百万元。

日前,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因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