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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9 15:06:28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作者:本报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林腾发 陈敏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始终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民生司法保障的“头等大事”,以刑事打击威慑、以公益诉讼修复、以检察建议促治,把监督触角从作坊车间延伸到网络销售,从百姓餐桌覆盖到校园食堂,以“小切口”守护“大民生”。

粽里藏毒

严惩违法者终身禁业

粽子是地方传统时令美食,经营者吴某某为追求更好的卖相、软糯口感、延长存放时间,在包制鲜肉粽、碱水粽时,铤而走险掺入硼砂。硼砂系《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明令禁止的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人体摄入后很难代谢,轻则呕吐腹泻,重则休克昏迷,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办案中,检察机关依法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一案办结,治理未止,刑事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同步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行业监管检察建议书,建议将吴某某依法纳入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黑名单”,对其实施行业禁入,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管理工作。通过刑事追责+信用惩戒双重约束,既对该案行为人形成有力震慑,也向辖区食品小作坊、个体经营者释放明确信号:食品安全红线不可触碰。

“老习惯”不是违法借口,“口感好”不能拿健康换——这句提醒,随着判决书和行业禁入决定一起,钉进了食品经营者的底线里。

网售假药

公益诉讼斩断黑灰链

随着社交电商快速发展,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短视频平台引流,通过微信私域渠道兜售假药,药品安全监管面临新挑战。叶某某无药品生产销售资质,从上线处购买“风湿骨痛宁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的裸瓶及标签贴纸,自行张贴后冒充“祖传秘方”,通过小红书、快手账号引流客户添加微信好友,再在微信上完成交易与邮寄发货,销售金额高达20万余元。经鉴定,上述胶囊检查出茶碱、酸酸泼尼松等化学药成分,符合“以他种药品冒充此药品”的情形,依法认定为假药。

此类案件隐蔽性强、跨地域广、受害群体不特定。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履职机制:刑检部门引导侦查机关固定销售记录、收款流水、物流单号,锁定销售金额;公益诉讼部门同步介入,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最终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2万元;同时支持全部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叶某某承担销售假药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70万余元,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刊文发布警示性公告,召回已销售的假药。警示广大慢性病患者切勿轻信网络所谓“特效神药”,谨防上当受骗。

从“卖假药赚快钱”到“判刑+高额罚金+巨额赔偿+全网致歉+产品召回”,办案逻辑很清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短视频引流、微信群成交只是外壳,剥开来看仍是假药害命。检察机关既打刑事、又追民事,把“不特定消费者”的公共利益真正量化成实实在在的责任。

守护校园

一餐一饭筑牢安全线

校园餐是食品安全的“放大镜”。围绕莆田校园餐安全专项行动,涵江区检察院在办案履职中发现某学校食堂违规招标入驻,存在食材溯源台账不完整、留样不规范等风险点,遂向该中学制发检察建议,指向“主体责任落实、风险防控、管理人员履职”等具体问题,建议及时整改、建章立制、完善管理。

检察建议不是“发完即止”。涵江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到莆田锦江中学、莆田华侨中学、莆田私立实验中学等校园食堂,深入后厨操作间、食材储存库房、消毒间,逐项查阅食材进货台账、食品留样记录、陪餐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仔细排查食材储存、餐具消毒、加工操作等关键环节风险点,现场指出问题,督促校方立行立改。

学校端同步动起来——学校组织毕业班代表、家长代表、食堂从业人员召开动员会,暂停易腐高危食材采购,食谱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厨落实“生熟分开、全熟烹煮、足量留样”。从“一份建议”到“多家单位进后厨”,校园餐治理完成了“监督—整改—共治”的闭环。检察部门盯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盯标准,教育部门盯日常管理,学校盯操作落地,学生和家长盯的是那一碗饭“吃得放心”。

“检察护民生”不是抽象口号。它写在硼砂粽的判决书里,写在假药召回的公告里,也写在学校食堂留样柜的温度计上。

下一步,涵江区检察院将继续深耕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履职,以“零容忍”态度盯紧田间到餐桌、生产到销售的每一环,持续加大监督办案力度,常态化开展食药安全普法宣传,推动构建“刑事打击+公益修复+行业整治+普法宣传”全链条治理模式,用心用情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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