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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是我省红军标语存量最多的地区之一。当写在墙上的革命记忆不断遭受自然与人为的双重侵蚀,如何为这些红色墨痕撑起保护伞? 三明市检察机关把目光投向一面面饱经沧桑的旧墙。立足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察干警翻山越岭,走村入户,穿梭于古厝与老屋之间,为镌刻在闽山闽水间的红军标语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法治“防护墙”。 踏遍乡野寻遗墨 红军标语被称为红色历史的“活化石”,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革命文物资源。其大多直接书写在古民居墙体之上,有的藏在村落角落,有的依附普通民房,没有醒目的围栏标识,很容易成为文物监管的盲区。 自2021年启动革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三明市检察机关便将红军标语作为监督重点。不坐等线索上门,而是主动迈开脚步,打通多条线索来源渠道。 “很多标语不在景区、不在知名旧址,就藏在老百姓自家老房子墙上,专业巡查队伍很难全覆盖,当地志愿者、村民就是我们最好的‘移动探头’。”明溪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黄宇坦言,该院跳出常规巡查模式,主动对接文物保护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依托“益心为公”检察志愿者平台,循着北上抗日先遣队行军足迹溯源,梳理出分布在4个乡镇10处建筑内的57条(幅)红军标语,针对标语存在风化脱落风险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采取“修旧如旧”的专业保护措施。 各地基层检察院干警走访当地群众、征询文物专家意见,把每一条标语的墙体状况、受损程度、周边风险一一登记造册。将乐县检察院联合县文旅局实地摸排走访23处文物保护单位,在一座座旧址之中仔细搜寻标语遗存;建宁县检察院干警奔赴客坊乡、均口镇,一脚一脚踩进乡间村落,直面土墙实地勘查,摸清辖区红军标语的真实家底。宁化县检察院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推动相关部门筹措修复资金近4000万元,用于修缮革命文物,增设、更换文物标识与消防设备等。全市检察机关自开展专项监督以来,共办理红色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为濒临消逝的红色字迹按下“抢救键”。 靶向监督促整改 夯土墙上的红军墨迹,天生便带着脆弱的底色。 绝大多数红军标语附于土木、木质结构的祠堂与民居之内。建筑一旦葬身火海,所有墨迹便会瞬间化为乌有。柴火堆、老化线路、施工明火,每一处微小疏漏,都是悬在红色标语头顶的利刃。该怎样把危险的火苗隔绝在写满革命记忆的土墙之外? 走进清流县红12军驻地旧址(湖远公祖祠),木构架梁柱古朴厚重,“直接去与帝国主义作战”等一句句红军标语书写在木构件之上,墨色沉敛,字字铿锵。 此前,祠堂空间逼仄,柴火就近堆放在标语墙体的檐下,干枯柴垛紧贴木构,一旦遇上火源,烈焰便能顺着木梁迅速蔓延。今年7月,检察机关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文物保护职责,全面摸排辖区内各级红色革命文物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及时整改。一纸建议送出,整改的齿轮随即转动。9月,悬在古祠与标语之上的火灾隐患终于解除。 “现在墙体周围易燃柴火、杂物已清理完,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红色资源保护更加深入乡土人心。”清流县长校镇党委宣传委员上官玮蓥向现场回访的检察干警介绍说,当地通过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推进旧址房屋主体修缮与墙体加固,完成旧址红军标语的现状勘查、细节影像采集与数字化存档,把木梁土墙之上的红色宣言永久留存。 保护红军标语不能只盯着墙上、木梁上的字迹本身,更要把承载标语建筑的安全状态纳入必查清单。“看标语不能只看字清不清晰,更要看房子安不安全。房子守不住,标语保护就是空谈。”清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珍总结道。 类似的监督,也落在永安市北上抗日先遣队驻扎点暨红一军团垇头战区指挥部旧址善庆堂、仁和堂等红色旧址的修缮保护上。面对标语点位产权复杂、涉及乡镇及文旅、史志等多部门的现实困境,各地基层检察院以座谈磋商厘清责任链条,主动召集文物保护部门、属地乡镇开展专题会商,明确残损墙体抢修任务;在修复的同时同步开展现场勘查、影像采集,把岌岌可危的文字影像永久留存。 齐抓共管聚合力 一处处点位完成个案整改,但三明的红军标语散落在上百个乡镇村落。个案整改解得了一时之急,却挡不住反复出现的管护漏洞。 如何跳出“整治—反弹—再整治”的循环,让标语保护从“被动抢救”转向“常态守护”,成为摆在三明市检察机关面前更深层的考题。 攥指成拳,方能护好一墙记忆。三明市检察院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原则,联合市文旅局会签《关于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积极落实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一体化工作要求,指导各地基层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文物专家共商对策,把信息共享、办案联动、人员交流从纸面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和行政执法专业化优势,共同推动文物保护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法治力量促进、保障文物保护利用。 在保持办案力度的同时,三明市检察院更加注重监督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对已经办结的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工作,综合运用询问行政执法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回访周边群众、实地查看效果等方式,跟进监督行政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同时,通过门户网站、教育基地、报刊等媒介开展以案释法,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法治理念,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引导社会面”的办案效果。 风吹过闽地乡野古厝,老墙上一行行红军标语,依旧在无声诉说着硝烟年代的故事。 旧墙老去,但墙上承载的信仰与呐喊,将在法治的守护之下,跨越山海岁月,久久回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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