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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检察院出台规定 执法作风问题投诉有门了

2015-10-16 16:21:09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5日讯 日前,古田县检察院制定《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执法作风问题投诉处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队伍的执法作风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据了解,该《规定》将检察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八类行为如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接受宴请、钱物或是提供的娱乐活动等确定为投诉事由,为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监督明确方向。群众诉求还可采用电话、传真、网络等多种方式,以口头、书面形式进行投诉。此外,还规定当场能答复投诉人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七日内予以反馈,如有特殊情况在七日内无法反馈的,应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将投诉事项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