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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40号:两岸金融合作 福建先行先试

2016-01-06 16:58:05 来源:

福建自贸试验区迎来重大利好金融政策
  本网讯
 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一件大喜事。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金融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特别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权威解读。
  “《指导意见》的发布和实施,为福建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明确了方向和任务,也为福建省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长吴国培介绍,《指导意见》在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的基础上,吸收福建近期金融改革成果,结合金融改革发展的战略方向提出,涵盖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拓展金融服务、深化两岸金融合作以及完善金融监管等方面,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宗旨,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不仅为福建金融业发展拓展了空间,提高福建对外贸易和跨境投融资的便利程度,更将充分发挥“试验田”作用,为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指导意见》有福建自己鲜明的特色,以深化两岸金融合作为主线,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将福建自贸试验区打造成深化两岸金融合作的创新开放试点,既是中央对设立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也是福建自贸试验区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吴国培表示。《指导意见》提出,加强福建自贸试验区在两岸货币合作方面创新,如账户设立、完善现钞调运机制及试点区域性银行间市场交易等;加强两岸金融业务合作创新,如征信信息共享、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短期同业拆借、对台跨境双向借款等。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中还特别要求福建加强两岸之间的金融监管合作,完善两岸反洗钱、反恐融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等。“这一系列措施对于进一步深化两岸金融合作,探索金融先行先试,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和福建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建设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打造两岸人民共同家园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吴国培说。 □记者 雷闽娟

  发布会信息摘要
  主持人:卢承圣(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省政府新闻发言人)
  发布人:
  郑国平(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吴国培(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长)
  钟木达(省商务厅副厅长)
  杨长岩(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陈耕(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内容:解读《关于金融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卢承圣提示:


 

  《指导意见》的出台,为福建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指导与扶持,对于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功能,加强两岸金融合作,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促进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乃至福建整个“五区”建设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们由衷企盼记者朋友予以高度的关注聚焦,加大宣传推介和解读的力度,为《指导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营造更为良好的舆论氛围。

  答记者问
  记者:人民银行已发布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资本市场作为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会出台政策措施吗?
  郑国平: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福建发展,将福建列为第二批自贸试验区试点,相关部委也给予了大力支持。继人民银行发布指导意见后,中国证监会等部委也将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中国证监会将在出台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后,尽快出台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措施,目前正在起草相关内容。
  记者:《指导意见》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有哪些新的突破?
  杨长岩:为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在具体政策安排上,涉及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共有10条22项创新业务,主要在跨境投资、台湾地区同业拆借、境外人民币借款、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基金公司和租赁公司业务经营、人民币资金池、人民币衍生品跨境交易、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等方面实现了较大的突破。
  记者:福建自贸试验区目前的进展情况如何,能否简要地介绍一下?
  钟木达: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八个月来,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在《总体方案》落实方面,186项的重点试验任务现在已经落地实施132项,正在推进的是54项。随着《指导意见》出台,又有一批金融的创新举措近期可以落地;在制度创新方面,已经推出了131项创新举措,其中45项属全国首创,这些创新成果有30项已在全省推广,还有部分创新成果在全国推广;在招商引资方面,至11月底,引入的企业是9990家,注册资本超过2000亿元;在辐射带动方面,自贸区通过八个多月的实践,逐步激活了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辐射带动逐步显现,新增合同外资额已超过46亿美元。
  记者: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在福建自贸区,两岸金融方面会不会有扩展?
  吴国培:这几年,两岸金融合作取得很大的进展,现在福建这边有许多家的台湾金融机构,随着自贸区金融政策的发布,前景更广阔,发展的机遇更多。
  记者: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有何准入条件?有哪些便利化政策措施?
  陈耕:区内参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跨国公司,需满足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超过5千万美元等条件。区内准入条件较区外显著降低,区外参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跨国公司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须超过1亿美元。
  除了降低准入门槛要求,外汇局还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简化业务流程,主要的便利化措施有:一是试点外债比例自律管理;二是优化国际主账户功能;三是简化账户开立要求;四是简化外汇收支手续;五是完善涉外收付款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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