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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安机关“六个行动”推动警务创新升级

2016-02-02 10:32: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规范执法行动——“四严一重”筑牢执法“生命线”

规范执法是公安执法的“生命线”。为筑牢这一条“生命线”,漳州警方从机制、措施入手,推出四项刚性措施,实行严培训、严责任、严监督、严考评、重导向的“四严一重”;全力攻坚受立案、案件办理、行政审批、执法安全和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涉案财物管理、执法信息化管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监所管理8个重点项目,促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为真正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落到实处,漳州市公安局严格实行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责任捆绑机制,实现对执法活动全流程管理。漳州市公安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执法管理委员会,全面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质量是第一道防线。为此,漳州公安机关由法制员对本单位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做到每案必评,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纠正意见。各地公安机关对被省、市考评为不合格的案件逐案解剖、点评、通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督促限期整改,及时纠正执法问题,坚决杜绝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据统计,2015年,组织开展执法质量全面自查自纠,通过拉网式的排查梳理,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共自查警情61049起、整改警情执法问题76613个、自查案件43785起。

同时,以考评为导向,加大考评力度,把原来对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季度考评改为月考评,采用个案考评和专项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进行考评排名。并把考评结果直接与县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挂钩,从约谈、通报批评、做书面检查、表态发言直至取消县级公安机关和一把手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本报特约记者 韩志忠 本报记者 洪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