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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墙内 筑起安全执法防线

2016-04-15 10:59: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律援助 不让权利打折

“我本来以为这些图板都是做个样子,犯人是没有权益可言的。没想到所里的警官们却愿意为我多方奔走,真的很感谢他们为我所作的努力。”在女子监室内,林某莲边指着墙上的图板边对记者说。

林某莲所说的图板,是宁德市看守所为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而制作的宣传资料。上面罗列了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每周食谱以及他们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诉讼羁押期限等种种内容。

民警使用巡视棒按时进行巡视

2015年2月,原本过着优渥生活的林某莲,因组织的多场民间互助会“倒会”而一朝沦为阶下囚。身份上的巨大反差让林某莲无法接受,多次在监室内哭闹不休。“宁德那么多人都在做‘会’,做了那么多年,怎么就是犯法了呢?其他人也在标会,为什么就抓我?我的钱被‘会脚’卷跑了,怎么反而是我这个受害者锒铛入狱?”每当林某莲质问此类问题,管教民警多次劝说解答,却收效甚微。但这一切,却在一次律师会见后被彻底改变。

“出事后,我感到生活无望,每次质问那些问题,也只是想要发泄,并非真想得到回答。”林某莲告诉记者,让她没想到的是,面对她的“破罐子破摔”,民警却没有放弃,还主动建议其提交书面法律援助申请,并转呈办案单位。

经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到看守所律师会见室会见了林某莲,并为她讲解了标会的相关法律,告知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内容,鼓励其面对现实,争取公正判决。回到监室后,林某莲的情绪果然有所好转,积极清算账目,并配合办案。

“看守所是对在押人员实施教育改造的地方,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到执法和维权并举。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中心,为在押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无偿法律服务,不仅使法律援助工作向更广泛的困难群体拓展,也是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监所教育改造法制化,促进监所安全、稳定的重要措施。”该所所长张军宁说。

(本报记者 龚丽雯/文 通讯员 韦廷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