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16年4月19日公告

2016-04-19 17:27:28 来源:

陈清娣、肖煜:

本院受理原告崔保华与被告陈清娣、肖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要求你们偿还借款本金110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9日

林月燕:

本院受理原告邱奕线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9日

陈祖芸:

本院受理原告廖爱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9日

雷明再:

本院受理原告兰梅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9日

邱新发:

本院受理原告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湖信用社诉被告邱新发、邱建子、邱君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6)闽0703民初570号。诉请要求判令1、被告邱新发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3088元(该利息算至2016年1月20日)后按《联保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逾期利率算至清偿日。2、被告邱建子、邱君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水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9日

周长华:

本院受理原告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水吉信用社诉被告周长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6)闽0703民初858号。诉请要求判令被告周长华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元及利息1024元(该利息算至2016年3月2日)后按《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逾期利率算至清偿日。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水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9日

陈添寿、赖灼美:

本院受理原告郑建康与被告陈添寿、赖灼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陈添寿与被告赖灼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返还原告郑建康借款330000元并支付2013年6月12日起至2015年12月12日止的利息198000元(按照月利率2%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水吉法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9日

王奇彬(公民身份号码:350582198804190531)、陈雅鑫(公民身份号码:350582198812270021):

本院受理申请人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王奇彬、陈雅鑫实现担保物权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准许对被申请人王奇彬、陈雅鑫共有的(被申请人王奇彬名下)址在泉州市鲤城区城南片区保护整治工程土地路7#04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泉房权证鲤城区(鲤)字第201201227】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变价后所得的价款在借款本金人民币480000元及至还清之日止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5年11月20日止为人民币7146.53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计算)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申请费2869元,由被申请人王奇彬、陈雅鑫负担。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鲤民特字第20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9日

黄少芳:

本院受理原告叶兰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仓民初字第3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盖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9日

陈国添、林燕琴:

本院受理原告郑珍珠诉陈国添、林燕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