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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侧记

2016-06-01 11:13: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真情帮教 驱散阴霾“零障碍”回归社会

不久前,城厢区法院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曾在“就业帮教基地”接受教育的新生少年提着一箱纯牛奶来到少年庭:“我找钟丽华、徐莟和林丽贞3位法官,我是小杨,我回来看看她们,感谢3位法官曾经对我的悉心帮教。”

原来,几年前,小杨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由于小杨家在外地,按照相关政策应送回原籍帮教,可小杨又不愿意离开莆田。

棕白色圆桌审判方式,人性化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为了让小杨同享平等的法律权利和司法关怀,在少年庭分管领导钟丽华、庭长徐莟以及副庭长林丽贞的努力下,该院与莆田某鞋业有限公司设立的“就业帮教基地”接受了小杨。

帮教期间,少年庭的法官们积极开展“学习·改变·回归”的回访帮教活动,关心小杨生活、工作情况。在少年庭法官的帮助和关心下,小杨顺利结束了两年的缓刑考验期,回到家乡开始新的生活。

“以前太不懂事了,多亏遇到你们几位阿姨,让我学会做人做事。现在我已成家了,在老家经营一家超市,还有了可爱的小宝宝。”听完小杨的“汇报”,3名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关注的不仅仅是案件本身,更应该关注他们以后如何回归社会.”全国模范法官钟丽华介绍,为了使外地籍少年犯和本地籍少年犯同享司法阳光,帮助流动、留守少年犯创造监管条件,减少交叉感染,城厢区法院在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帮助下,先后选择了3家当地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员工风气正的爱心企业,建立“未成年犯就业帮教基地”。企业为缓刑少年犯保密个人基本信息,安排就业,并与员工同工同酬,免费提供食宿。企业的行政经理和车间主任作为帮教跟踪人,真诚帮教失足少年,让他们尽快融入企业生产生活之中。

为确保帮教工作取得实效,少年庭不断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回访帮教模式,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社会团体构建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和帮扶。让新生少年及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捕、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带着全新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零障碍”回归社会。

自2005年城厢区法院少年庭成立以来,共帮教250名失足少年重返校园继续学习,其中20人考上高等院校、5人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2人成为国家级运动员,572名失足少年获得岗位培训、继续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