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检察院出台生态环境巡查机制
2016-07-01 10:17: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日讯 近期,安溪县检察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安溪县实际,制定《安溪县生态环境巡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强化监管预防。 该制度针对行政机关重打击、轻预防的问题,依据不同行政机关的执法模式和执法对象,规定了国土巡查、水流域巡查、林业巡查、环保巡查的内容、次数、重点巡查与一般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解决行政机关日常巡查走过场、流于形式等问题。 同时,该制度要求建立巡查日志并将巡查结果实时通过“信息系统”向县检察院报备,以便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加强生态管护巡查,强化生态损害的监管预防。 此外,安溪县检察院对巡查工作实行动态跟踪,发现行政机关未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呈报县政府予以告诫。相关责任人有渎职行为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雅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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