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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台江区法院刑事速裁工作实现“零抗诉、零投诉、零信访”

2016-07-18 09:27: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经办法官自主签发文书

放权与监督并举降风险

翻看刑事速裁案卷,你会发现经办法官自主签发法律文书及速裁案件判决情况一览表是台江法院刑事速裁工作独有的两大特色。也正是这两大独有的特色,推动了台江区法院办案责任制的落实,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目标,对法官员额制改革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该法院的裁判文书签发单上,可以看到,以往由庭长把关、分管院长签发的位置,现在只需具体案件的经办法官签发即可。

陈丽娟是台江区法院专门审理刑事速裁案件的法官,她告诉记者:“裁判文书自行签发,改变了以往法律文书的传统签发模式,一方面让法官对自己审理案件的最终结果有决定权,大大提升了一个作为法官的自豪感;另一方面由于是自己决定、签发的法律文书,省去了庭长与分管院长的把关,迫使自己需要更加细致、认真地去审理每一个案件,增加了作为法官的责任感。同时,这种自己签发法律文书的做法,也为刑事速裁案件百分百当庭宣判奠定了制度基础。”

经办法官签发法律文书可以简化案件审判流程,提高司法效率。但是这种做法是否会使经办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扩大并存在巨大司法风险呢?

对此,台江区法院的刑事速裁法官在案件当庭宣判后都会立马制作一张速裁案件判决情况一览表。里面详细记录了收案时间、结案时间、案由、被告人、量刑建议、刑期、主审人等信息,经办法官只需将这些情况记录,并备注影响量刑的关键信息。分管领导拿到这张表格就可以迅速判断经办法官量刑是否准确。

“我们一方面通过择优选任业务优秀、责任心强的法官专门审理刑事速裁案件;另一方面,针对经办法官签发法律文书的做法,专门制定了案件判后报备制度,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及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等做法,对主审法官进行全方位监督,降低司法风险。”丁香珠肯定地说,此举是真正意义上将庭长和分管院长的监督权与经办法官的裁判权剥离开来,在强调了审判权回归的同时,又防止了权力异化。

远程视频法庭高效便捷

解决人少案多实际问题

6月17日上午9时30分,福州台江区法院的第二法庭正在开庭审理王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董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某涉嫌盗窃罪等9个刑事速裁案件。一个上午审理9个案件,却只有一个被告人到场,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除1人取保候审外,其余8名被告人均不在法庭现场,而是在法官面前的“屏幕”里。这种远程视频技术的运用,使该院在审理刑事速裁案件时呈现出一种新的形式。在审理人员到法庭现场准备好后,只需打开视频软件就可以与在看守所里的被告人“面对面”进行对话。法官宣布开庭之后,面对着 “8人同框”的屏幕,宣读了法庭组成人员、核对被告人信息、并告知了相关的权利义务。接着被告人依次透过屏幕进行 “1对1”的审理。2个小时后,随着最后一声法槌的敲响,9个案件全部审结并当庭宣判。

据陈丽娟介绍,由于法警警力不足,原先没有建立远程视频法庭的时候,如果公诉机关一次性集中起诉多起刑事速裁案件,则往往要分批次、分多天进行开庭。现在利用远程视频法庭审理刑事速裁案件,使得案件能够更加集中审理,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

台江法院院长高学健告诉记者,现在利用远程视频审理刑事速裁案件,不仅能够有效的解决法院法警警力不足与案件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还能大大缩短提押被告人的在途时间,减少押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远程同步视频的技术,是台江法院在“互联网+”时代中改进刑事审判模式、建立智慧法院的一种创新与尝试。

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6月24日,台江区法院院共利用远程视频审理轻微刑事案件250件,其中刑事速裁程序123件。

(福建法治报记者 福建长安网记者 陈菁 通讯员 林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