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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自有一套的郑伟强

2016-08-05 09:43: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5日讯 “‘对手’也是有法律知识的执法者,而且又很强的反侦查意识,所以开展工作并不容易。”谈及自己的工作,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驻福州监狱检察室副主任郑伟强坦言,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有时候其实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作为一名已经工作10年的检察官,郑伟强逐渐摸索出了一套管用好使的办案方法。

郑伟强(左)与服刑人员交谈

声言出东,其实击西,声东击西之计,以假动作欺敌,掩护主力在第一时间击其要害。曾在职务犯罪侦查局工作的郑伟强说,这一招在侦查工作中很是受用。

2014年,鼓山地区检察院收到线索,称某监狱一监区长盛某多次利用职便收受贿赂。“我们的侦查工作难在几个地方,一个是外围调查期间,消息容易走漏;另一个是异地取证困难。”郑伟强介绍,若此时贸然前去监狱对盛某进行调查,必会对后续的调查及证据的固定造成一定影响。

此时,恰逢监狱内盛传另一名监狱民警存在违规行为。“何不以案掩案,声东击西呢?”于是,郑伟强和同事便借着调查这名民警违规行为,暗中对盛某的受贿行为进行调查。“我们去监狱带走盛某的那天,没有人知道我们是来带他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包括他自己。”回想起案件成功侦办的经过,郑伟强仍是满脸的自豪。最终,盛某因在2007年至2013年间,多次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翁某等8名服刑人员家属钱款总计167000元,帮助或承诺为服刑人员的改造谋取利益,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小事情里面往往也有大文章。”郑伟强认为,一些看似细小的问题,若不及时发现及纠正,就容易造成大的错误。他的这个想法也让他在工作中总结出了“以小见大”的工作办法。

今年5月上旬,郑伟强在审查减刑案件中,发现监狱呈报的一份提请服刑人员减刑建议文书存在四处明显的错误,错误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很有可能会影响最终的裁定。经过研究,郑伟强判断,文书经层层把关,出现多处错误的原因可能不是审批过程中出现的,而是在打印正稿的环节出现了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其实就是监狱的工作流程不够规范,有漏洞,”郑伟强随即进行了了解,证实了自己的判断。“监狱和分监区在文书制作过程中,衔接存在漏洞。”最终,郑伟强“以小见大”地向监狱提出了监所检察建议,要求监狱方面对文书进行更改,并剖析错误背后存在的问题。检察建议引起了监狱方面的重视,改进了工作流程。

“以人为本”是郑伟强在与犯罪嫌疑人、服刑人员打交道时的不二法门。“拿嫌疑人来说,有的人适合循循善诱,有的人就适合严厉痛斥。”郑伟强说道。

某监狱民警梁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索取服刑人员或其亲友的贿赂款136700元,为服刑人员改造谋取利益。在一次审讯中,见梁某与自己差不多年纪,而手却很粗糙,郑伟强便与他聊了起来,谈及家庭、从小生长的环境以及童年的经历。在对美好生活的回忆以及对家人深深的愧疚中,梁某慢慢卸下了心防,陷入了忏悔中。“我要是早点认识你,早点听到这些道理,也许就不会犯罪了。”梁某感慨道。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陈冬英 张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