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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搬进”法庭

2016-08-10 10:01: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0日讯 “被告人吴某某、陈某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却利用职务便利……”近日,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预防部门把警示教育活动“搬进”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并邀请机关、镇街、企业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

当天审理的是原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吴某某和原荔城区某拆迁公司职员陈某某涉嫌共同受贿一案。检察官们特地组织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区农业局及发案单位拱辰街道办事处的部分干部职工走进法庭,旁听庭审过程。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公诉人依次出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等证据;两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依次发表质证意见。现场庄严肃穆,60多名参与旁听庭审的干部职工静静地观看着庭审现场,时不时在纸上写下心得体会。

拱辰街道办事处职工小王也是旁听人员之一。他说,平心而论,吴某某工作能力强、为人热情,可却倒在了“拆迁路”上。“我们同是基层干部,要引以为戒,加强警惕,管住自己的手,守住自己的心”。小王说。

检察官们在进行最后的意见发表时,对两名被告人语重心长地说:“世路无如贪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你们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虽然在基层工作,权力不大,但权力无论大小,都应该谨慎使用,正确使用。”而为了让广大干部职工更够更加深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检察官还告诫全场观众,应当增强法治观念,审慎用权,清正廉洁。

“我认罪!”“我也认罪!”庭审中,俩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给国家、人民和家人造成了损失,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让旁听人员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慑。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树牢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廉洁用权的意识,严于律己,警惕贪欲,更加珍惜工作岗位,更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职务犯罪。”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干部职工们纷纷表示。

“通过零距离观看‘身边人’接受司法审判,做到警钟长鸣,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检察官介绍,他们充分发挥侦防一体化机制作用,通过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的形式,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好评。下一步,荔城区检察院将紧密结合查办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针对特定领域、特定环节的职务犯罪特点进行分析,及时总结职务犯罪规律,不断总结警示教育经验,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有效措施,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常态化、多元化。

(本报记者 林振华 通讯员 吴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