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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屿区检察院打造法律宣传服务综合平台

2016-10-21 10:12: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多平台建设

让法律服务更有效

2015年,秀屿区检察院预防部门与秀屿区政府采购办,发现投标人XX公司提交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的二维码,经过扫描显示的内容与告知函的内容不符,而该告知函落款印章为莆田市检察院的查询印章,遂将该线索上报市检察院预防处。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参加秀屿区某项目投标时提交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存在伪造的嫌疑。

这是该院在整合全院资源打造法律宣传服务综合平台所取得的成果。该院依托刑事和解、信访接待、未成年人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四个工作平台,将各项法律宣传或法律服务内容整合统筹,化“单兵作战”为“兵团作战”,集“单一内容”为“综合内容”,有效提升了宣传服务的影响力。

近年来,该院依托该平台,共深入机关单位32个、基层组织37个、学校9个、社区4个、企业或园区6个,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建立无职务犯罪村2个、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服务200多场次。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林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