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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6年11月24日公告

2016-11-24 10:59: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首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

初审名册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相关规定,综合申报实际情况及破产案件审理需求,经本院评审委员会评定,拟定以下22家机构及8名个人进入我院破产管理人初审名册,现将该名册予以公示:

社会中介机构: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福建联合信实(福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福建天凯(福州)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建省君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个人:檀木林、林辉、卢海风、吴海鹏、张本钟、陈立新、李文希、薛爱国。

凡对编入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联系人:邵惠 联系电话:87073181

2016年11月24日

厦门海事法院船舶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10时至12月26日下午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资产处置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公开拍卖厦门鸿祥轮船有限公司“鸿祥79”轮。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鸿祥79”轮,现停泊于福建省南安石井锚地。评估价5,539,600元。

起拍价:5,539,600元,保证金:1,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拍卖标的基本状况详见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

船名:“鸿祥79”轮;船舶种类:多用途船;建造完工日期:2009年2月24日;造船厂:浙江德宏船业有限公司;总长:114.30m;船宽:16.00m;型深:7.8m;参考载货量:6331t;总吨:4410;净吨:2469;主机数量:直列增压船用柴油机1台 ;主机功率(千瓦):2060 型号:8320ZCd-6

以上信息根据登记资料,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1月26日起至2016年12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示:凡与“鸿祥79”轮有关的债权人,应在本次拍卖公告最后一次发布之日起第六十日(节假日顺延)2017年1月26日下午1730时前,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中受偿的权利。

咨询电话:0592-5289965

债权登记电话:0592-5285123

联系地址:厦门市金尚路906号

2016年11月24日

认领公告

2016年11月2日9时00分许,我所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洛阳江服务区查获一部车牌号为“赣C89012-赣CJ040挂”的油罐车,在该油罐车内查扣疑似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35.94吨,请该批成品油货主在本公告后6个月内持相关合法手续至我所认领,逾期将按“三无”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人:杨振杰,联系电话:15695958119,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山村浮山边防派出所。

泉州市公安局浮山边防派出所

2016年11月24日

认领公告

2016年9月10日10时许,漳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莆永高速漳平市路段和平高速服务区查获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油罐车,该车悬挂车牌号为“冀JF3286(冀JHD64挂)”,经过磅,该车当日运载成品油柴油36.19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柴油原主不明,请以上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漳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按规定上缴国库。

地点:漳平市菁城街道外环东路942号

联系人:王铄 联系电话:0597-3206570

漳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2016年11月24日

认领公告

2016年9月10日7时46分许,漳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莆永高速漳平市路段和平高速服务区查获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油罐车,该车悬挂车牌号为“鄂J49096(鄂J1953挂)”,经过磅,该车当日运载成品油柴油30.85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柴油原主不明,请以上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漳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按规定上缴国库。

地点:漳平市菁城街道外环东路942号

联系人:苏鼎民 联系电话:0597-3206570

漳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2016年11月24日

认领公告

2016年9月10日8时许,漳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莆永高速漳平市路段和平高速服务区查获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油罐车,该车悬挂车牌号为“赣C99240(赣CJ703挂)”,经过磅,该车当日运载成品油柴油33.51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柴油原主不明,请以上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漳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按规定上缴国库。

地点:漳平市菁城街道外环东路942号

联系人:林福山 联系电话:0597-3206574

漳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2016年11月24日

通知

林俊义、林立凡、张捷、郑国坤、张友典、陈青苗、张朝星、邱华合、蔡东捷、林明桂、郑文姬同志:

请你们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5日内回公司报到(公司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76号之26-9 五楼),逾期未回公司报到,将按旷工处理,届时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解除与你们的劳动关系。

福建省厦门轮船有限公司海运分公司

2016年11月24日

吴寿荣:本院受理原告暨国财诉被告吴寿荣、叶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6)闽0703民初3213号。诉请依法判令被告吴寿荣、叶擎支付原告借款50000元及利息24000元(自2014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3日止,按每月2分算)、共计74000元。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水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傅建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与被告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方偿还欠款本金13189.94元及利息、滞纳金、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03民初38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王炳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与被告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方偿还欠款本金14649.54元及利息、滞纳金、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03民初3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侯梦日:本院受理(2016)闽0125民初1919号原告邱爱香、陈思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陈漳平:本院对原告龚志平与被告陈漳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628民初1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黄香彬、唐叔红、陈光河、陈丽芳、钟秀娇、邓宙钦、邓昭铭、冯榕、程剑伟: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森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黄香彬、唐叔红、陈光河、陈丽芳、钟秀娇、邓宙钦、邓昭铭、冯榕、程剑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林霞、许可谦、张碧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分行与被告林霞、许可谦、张碧霖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江建海:本院受理原告张守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5年10月16日起至被告还清借款之日止);二、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吴良钦、来新敏:本院受理原告林发庆与被告吴良钦、来新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2民初22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吴良钦、来新敏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林发庆借款50万元及其息金(月利率按1.5%计算,时间从2015年4月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郑坤其:本院受理原告林乃成与被告郑坤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万元及其息金。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杨仁茂、福建省远方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超越路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守勋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4民初10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刘萍、温朝华:本院受理原告刘为灼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请求本院判决你们归还借款人民币50万元及利息。因你们去向不明,本院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们在公告期内向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本院已向你们送达上述文书。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届满之日起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或不出庭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你承担。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黄敬花:本院受理原告夏月娥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请求本院判决你们归还借款人民币53000元及利息。因你去向不明,本院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在公告期内向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本院已向你送达上述文书。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届满之日起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或不出庭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你承担。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福建侨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廖生国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1民初字第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洪金云:本院受理原告薛太珠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7年2月20日15时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蒋登官、郑学顺:本院受理原告杨依宝诉你们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7年2月16日15时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钟丽燕:本院受理原告林月平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21民初2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霞浦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

辜月玲、郑寿福:本院受理原告孙清蕊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21民初2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霞浦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