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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检察院借“两学一做”提升检务工作

2016-11-30 08:54: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惠及百姓的事要马上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0日讯  坐落在冠豸山脚下的连城县检察院,结合本地人文环境,精心打造以“冠豸品质”为核心理念的检察精神。

今年5月,连城县检察院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后,又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老党员驻村铺就致富路

“陈书记对我们太上心了,要是天气预报说要下雨,他马上打电话通知我们保护好苗圃。真希望他多干几年,这样我们村肯定会变得更好。”村民江永祥这样评价道。

村民口中的村是连城北团镇石丰村,陈书记是连城县检察院检察官陈绍明。陈绍明是有着31年办案经验的老检察,作为一名老党员,2014年起,他主动请缨到北团镇石丰村挂职担任第一村支书。

连城县检察院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后,陈绍明更是沉下身子静下心,推进驻村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他通过鼓励村民种植荷花,挖掘旅游和经济价值,和村委班子抓住白鸭的经济价值——全国唯一可以作为药用鸭,让石丰真正成为“白鸭第一村”。

陈绍明还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资金,对村里的部分路面进行硬化建设,同时投入资金在道路两旁安装了90多盏的新能源路灯。

把村里当家里,把群众当家人,用心做事,用情做人,和群众打成一片,这是陈绍明在践行的理念。“在‘两学一做’中,我还需要不断接受党章党规的洗礼,虽然我年纪大,但是增强带头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劲头不比年轻人差。”陈绍明说。

今年以来,连城县检察院通过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和落实县委县府“三大战役”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用实际行动争做一名合格党员,涌现出一批先进的典型。

依法强力追缴“生态账单”

《民法》和《民诉法》修改后,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民行检察部门在原有业务工作基础上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监督力度,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

今年初,连城县检察院民行科围绕职能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项监督活动。

“我们依法调取连城县国土局近5年批准的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缓交材料,发现连城峰凯矿业有限公司旗下马家坊膨润土矿和吴坑膨润土矿累计欠缴矿山生态恢复保证金786.38万元。”该院民行科科长黄井平说。

7月18日,该院督促县国土局予以催缴,并根据规定,建议对两家公司矿山保证金进行催缴并立案查处。连城县国土局收到《检察建议》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欠缴矿山生态恢复保证金的两家公司进行立案处罚,追缴矿山生态恢复保证金786.38万元。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我们要敢于担当,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中当先锋、做表率。”黄井平如是说。连城县检察院民行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通过开展学先进典型、岗位练兵、“四查四比四讲”等主题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服务大局意识和办案工作水平。

斩断伸向扶贫“罪恶之手”

近年来,群众对个别乡镇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中处于无人检查、无人监督的情况反映比较强烈。为了不让“好经被念歪”,伤害群众切身利益,连城县检察院加大对惠农扶贫领域查办和预防工作力度。

今年5月来,该院围绕精准扶贫新战略,联合县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惠农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对相关落实扶贫项目的农业、民政、国土、林业、教育等县直单位以及全县的17个乡镇(场、区)的资金拨付、资金流向、项目落实等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漏洞与隐患,并从中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涉案资金1000万余元。

“通过走访群众,核对每一笔账,更能查出问题。”反渎局林涛飞和同事一起利用休息时间走访群众。他们发现某家电公司非法经销商罗某等人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国家补贴款700万余元。经批准,连城县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诈骗对罗某等人立案侦查。3月8日,以涉嫌玩忽职守、受贿、挪用公款罪对李某进行立案侦查。

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出现“小官涉贪”问题,歪曲了党的好政策,辜负了群众的信任。“我们作为基层检察院一线干警更要以此为鉴,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结合办案体会,切实增强我们的理想信念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林涛飞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黄建攀 李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