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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法官去执行

2016-12-07 09:15: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7日讯  又是一年年底到,打了官司赢了诉讼的人,盼着早点能把钱给讨回来,好安心过年。可欠钱的“老赖”,总有千万种不还钱的理由。

昨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腾讯网合作开展的“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大型网络直播活动第二场在厦门开播。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趁年底之机加大执行力度,给“老赖”们一记重拳,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跟随执行法官前往执行现场,感受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的手段与成效。

上午8时30分,厦门中院审判大楼前,执行车辆依次按序停放,执行人员在车旁同一侧站立,法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坚通过视频向演播现场报告准备工作完毕。

“出发!”上午9时02分,随着总指挥一声令下,厦门法院执行工作队伍兵分三路前往强制腾房执行现场。记者也跟上第一路执行队伍的3号车。

“本案中漳州某工贸公司应偿还华夏银行厦门分行350万元及利息,陈某山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以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某小区1701室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在车上,厦门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林凯告诉记者,早在今年7月11日厦门中院就向被执行人陈某山发出腾退公告,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被执行人租户又以家中住有一名行动不便的人士为由,拒绝搬走,一“赖”就是两个月。

“我们与其进行了近两个月的协调,六次以上的电话沟通,但都无效。”林凯说,为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法院只好采取强制腾房的执行措施,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9时18分,执行法官来到了第一个执行现场——位于仙岳路上某小区17楼1701室,也就是当天的执行目的地。

9时40分,等全部执行队伍到达现场后,在1701室门口,法官敲门四次,屋内被执行人的租户出面,打开了锁了三层的房门。

进去后,记者注意到,这是一套两房一厅一厨一卫的商品房。执行法官在公证人员、3名法警的陪同下,对房屋里被执行人的两位租客宣读了执行命令。

宣读完毕,被执行人租客盛某飞低着头完成笔录,当场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本周五前,将房屋内属于租客自己的所有物品搬出、交出房屋钥匙。

执行过程虽然显得“简单”,但林凯告诉记者,今天执行的顺利得益于这两个月的不懈协调。

原来,自今年7月11日法院在被执行人陈某山的抵押房产张贴腾退公告,被执行人并未主动履行。该房居住人盛某飞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该房是周某与陈某山于2013年7月2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已向陈某山支付6年3个月30万元的租金,要求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15万元的补偿。

厦门中院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并不属于执行异议受理范围。该房已在2012年5月15日被执行人陈某山与申请执行人厦门华夏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周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要求补偿没有法律依据。法院考虑到居住人实际情况,经过与华夏银行多次沟通,华夏银行愿意拿出3万元的款项,用来他们尽快租房搬离的费用。

执行法官人性化的执法终于感化了该房的实际居住人盛某飞。

当天的网络现场直播,引来了126余万人在线观看,网友@深蓝评论道,“太好啦!法律约束治理加上媒体和公众的力量,这才叫公平公开公正执法!”。

“可以说,厦门法院勇于将强制执行工作中最困难、最不确定的工作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向全社会展示,充分体现了厦门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勇气可嘉!”厦门大学法学院卢正敏副教授面对着直播镜头,连连称赞。

(本报记者 王淯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