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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树公信 多元服务显亲和

2017-01-06 10:44: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严格监督 提升公信

正义雨露滋润百姓心田

当事人手拉手来到法院,庭审不存在实质性抗辩,多以调解方式结案——这样的案件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虚假诉讼。

“法官,我有权优先得到赔偿。”2014年12月,龙岩市民郑某来到当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李某夫妇共同偿还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同时,要求判决其有权对被告李某在城区所有的两套房产和一个车库进行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可是根据群众举报,我们在对作为证据使用的转账凭证进行延伸审查时,发现了猫腻。”经办检察官立即行使调查核实权。郑某和李某因为涉嫌妨害作证罪被警方立案侦查,一场自导自演的虚假诉讼在检察官的火眼金睛下,以失败落幕。而这仅仅是5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查办的59件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之一。5年里,龙岩市检察机关共将35名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狠刹了失信之风,经验做法获得省检察院推广。

检察官深入田间地头了解生态建设情况

检察官成功调解一起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

罪犯被判刑,却在社会上游荡、保外就医享受“休假式”服刑——这样的刑事执行是否得到有效的监督?为了捍卫司法公正和法治公信,龙岩市检察机关针对一些罪犯“休假式”服刑问题,率先开展判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专项清理,督促交付执行119人,推动省检察院、最高检部署开展专项清理工作;集中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纠正脱管漏管110人;持续开展“减假暂”专项检察,纠正呈报、裁定不当28人。监督、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83件、法院采纳167件,起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20人。

5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对侦查、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376件次。其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69件、撤案247件,追捕追诉漏犯853人、追诉漏罪253件,不批捕1956人、不起诉179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定判决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62件,法院已审结改变原审裁判34件。

品牌建设 凸显特色

开启检察改革创新模式

“山清水秀,检察给力。”这是2014年,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龙岩市生态检察工作时给予的高度评价。

这句评价的背后,是龙岩检察人不懈的努力和付出。为了服务“绿色龙岩,美丽家园”建设,龙岩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完成两级院生态检察职能归口、机构更名,积极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310人,查办相关职务犯罪59人,督促“补植复绿”12722亩,形成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检察联动、上杭矿山治理检察参与、武平电子垃圾治理检察督促等生态检察“一院一品”,实现打击、修复、治理“三位一体”。启动长汀历史文化名城、永定客家土楼、连城古民居检察保护工作,落实自然和人文环境“双重保护”。省检察院将龙岩市确定为生态检察示范区,把“三位一体”提升为生态检察“福建模式”。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则是龙岩检察率先施行并获全国推广的又一个重要创新探索。为有效降低涉检信访,近年来,龙岩市检察院分析总结全市两级检察院涉检信访问题特点规律及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推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2012年进一步制定《龙岩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图,将案件信访风险的评估预警管理相应设定为一般、较大、重大风险三个等级,并配套不同应急处置办法。预警化解执法风险362件,全市连续10年未发生涉检进京访。典型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并在中政委《政法动态》刊发,获省委政法委领导的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