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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忍数十年家暴 怒气下一朝爆发

2017-03-08 09:39: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龙岩一老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启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8日讯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现实生活中,面对家暴、婚恋、就业等问题,妇女还是处于弱势地位,女性权益受损的问题仍然存在。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本报编发维权特别报道,以案释法,希望更多的女性面对权益受损,敢于站出来维权。

“林老太婆从老头子手上夺过扁担反击,继而用双手把老头子推倒,再捡起扁担去捅他,一下接着一下,感觉她整个人像失控了一样,打到老头子躺在下坡位置不动弹了,她才停了下来。我们去阻止都来不及。”证人汪某情绪激动地说。

2015年7月15日上午7时许,在连城县一对耄耋之年的老夫妻家发生了惨剧。妻子林某某与丈夫陈某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常年受陈某某殴打的林某某再也无法忍受,出现了上述故意伤害致陈某某当场死亡的犯罪事件。

忍受家暴多年瞬间爆发

自从林某某和陈某某结婚后,俩人经常发生矛盾。刚开始,大家以为新婚夫妻难免磕磕碰碰,可几十年来,丈夫陈某某一直好吃懒做,还有赌博恶习,他争吵的由头就是自己辛勤劳动积累的钱财让妻子一手败光。

林某某却觉得结婚后并没有得到安逸和温暖,她所面对的是丈夫隔三差五的一顿毒打。而知情者都同情她,觉得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村妇女从未想过改变这样的生活,而是选择默默忍受了几十年。

俩人虽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可是他们早已不再吃同一锅饭。2015年7月15日上午7时许,林某某吃完早饭准备出门,陈某某觉得肚子饿就想趁机偷吃林某某做的饭。在厨房,俩人发生了冲突。一气之下,陈某某拿起扁担想要教训下林某某。可他没想到,这次林老太彻底失去了理智。一阵棍棒之后,将丈夫打死。

村民亲人向检察官求情

村干部告诉办案检察官,林老太平时都不跟人讲话,主动跟她打招呼也不理人,跟隔壁邻居几乎没有交往。以前大家都觉得她还挺正常的,五六年前她开始有些不一样了。大家都在议论说是常年被她家老头子打成这样的。

“我母亲也反抗过,我长大后也对抗过我的父亲。可父亲连我也打,我没办法救我母亲,只得自己从那个家里逃了出来。”被告人的儿子说完这些,满眼是泪。

审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也发现了林老太的一些异常表现:从始至终没有与检察官进行沟通交流,被问多了,一个安静的人突然就会爆发,答非所问地大声呼叫。

当对该案进行侦查时,办案检察官发现不论是村民,还是亲人都在为林老太求情。甚至被害人的亲弟弟都向办案检察官求情:“说真心话,都是我哥不好,嫂子很可怜,结婚后就常年被我哥打,一下头被打破了,一下身上又青一块紫一块的。这次虽然在打架中把他打死了,但我相信她肯定不是故意的。”

矛盾激化下的故意伤害

林老太毕竟杀了人,犯了法,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林老太的行为在主观方面,她用扁担敲打被害人,对可能造成被害人伤害的后果持放任甚至是希望态度,具有伤害的故意。

在客观要件方面,也因林老太的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失血死亡,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而经龙岩市第三医院司法鉴定室精神疾病鉴定,证明了被告人患有老年期精神病,系尚未完全丧失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林老太已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日前,连城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对林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面对家庭暴力请勇敢求助

常年受家暴的林某某本是一个不幸者,她却未选择合乎法律的方式来对家暴说“不”,反而变成一个施暴者,酿造了新的悲剧。那么,女性应该如何应对家庭暴力呢?

检察官提醒:首先,在遭遇家庭暴力后要敢于求助,而不是选择忍气吞声。女性可以向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单位、公安、民政部门等求助,同时可以拨打全国妇联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其次,受害人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照片、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投诉记录等。在家暴中如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女性还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李菲 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