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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救人”背后的真相

2017-04-13 10:39: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检察官抽丝剥茧还原真相

这宗案件到底该怎么解?如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接到警方移交的案件后,办案检察官们也陷入了沉思。

其间,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共同前往案发现场实地查看,直观体验现场特征,解决因部分细节不明而存在的疑虑、困惑,理清补充取证思路。同时,与办案民警沟通,问询了解现场勘查过程,发现了两张照片——一张体现凝聚有雨水珠的挡风玻璃外侧有一处十几厘米的区域未附着雨水珠,经侦查人员当场试验比对,与人体皮肤刮擦后的特征类似;另一张体现该痕迹区域距离地面的高度未超出被害人的身高范围。两张照片补上了证据链条上的空白。

此外,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同时,检察官自行补充询问了相关当事人,前后制作了5份笔录,排除了言词证据细节上的种种矛盾和合理怀疑。

谅解书

最终,李某、老李与叶某终于一致承认了关键事实:李某驾车肇事叶某和老李均知情,叶某还当场责骂李某因贪杯而闯祸,后在送被害人抢救途中,李某要求叶某不要声张,并统一口径,将肇事撞人说成“好心救人”。

在固定证据、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又数次前往当事人居住地组织双方调解,终于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由李某一方赔偿朱某损失共计16万元,李某父亲的医疗费自行处理,朱某对李某的交通肇事行为表示谅解,李某父亲对刘某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

日前,寿宁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李某提起公诉,以伪证罪追诉叶某,同时鉴于叶某已经认罪悔罪,且无违法犯罪前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需要照料,建议法院对叶某适用缓刑。对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书送达办案单位作为处理依据。而老李在侦查阶段作证时未如实提供证言,但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予以口头批评教育。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陈煜星 林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