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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检察院提起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胜诉

2017-06-09 09:03: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邵武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被判违法行使职权责令采取补救措施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9日讯   日前,邵武市检察院因邵武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违法行使职权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一审胜诉,检察机关提起的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邵武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邵武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作为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依法负有实施和管理农机补贴的法定职责。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间,该站在审核本市兴民农机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兴民合作社)申请国家农机补贴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兴民合作社套取国家补贴款的行为予以认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826000元。经法定诉前程序,邵武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仍未依法履行职责,邵武市检察院于今年3月30日向南平市建阳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南平市建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邵武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在发放兴民合作社申请的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中,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而取得省级“累加补贴”,不符合补贴条件且超数量购买而取得中央、省级补贴及省级“累加补贴”等情形,导致国家补贴资金被套取。经公益诉讼人提出检察建议后,仍未履行其相关法定职责,致使国家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的状态。公益诉讼人诉请要求确认被告发放农机购置补贴的行为违法,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于法有据,予以支持。法院判决确认被告邵武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发放农机购置补贴的行为违法;被告邵武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应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采取补救措施。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张文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