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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长风破万里浪

2017-06-14 10:10: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创新司法改革 提升发展品味

改革创新激活检察事业发展力量之源。实验区检察院确定2017年作为“改革创新年”,根植改革创新意识,各职能部门探索“一科室、一创新、一亮点、一品牌”,突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大大提升了检察事业发展的品味和效率。“经过多番沟通协调,已经基本明确实验区检察院作为设区市检察院运作,要想检察工作在短期内有大的整体上的提升,就必须突出品牌战略,深化改革创新,这也是我们启动‘改革创新年’主题年活动的初衷所在。”李航检察长介绍道,“在各个条线工作部署中,我们要求线上线下同步谋划,构建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体系。”

承办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工作会议

开展“一科室、一创新、一亮点、一品牌”专题汇报

因应改革而生,乘着改革东风,实验区检察院全面落实了各项司法改革任务。通过积极稳妥的人员分流方式,成功选任首批员额检察官27人,其中助理检察员4人。“员额制改革是本轮司法改革的基础工程。李航检察长履新不久,就从平潭检察事业发展的远景出发,做了大量思想沟通工作,动员一批老同志主动让出机会,让更多青年业务骨干有机会进入员额。”司改办负责人魏可严告诉记者,“在稳定干警思想的同时,李航检察长还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推荐提任副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5人、检察员4人,大大减轻了人员分流压力,保证了员额制改革积极稳妥有效进行。”

改革带来了时代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杨倞希是长期身处公诉办案一线的青年业务骨干,在员额制改革中成功进入员额。“如果说改革是利益结构的再调整,那么院里的这次改革确实照顾到了我们青年干警的利益。我很幸运自己成为员额检察官,但在行使检察职权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在杨倞希看来,改革强调的权责利相统一,意味着检察官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和风险。

因应司法改革要求,实验区检察院将内部整合为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与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生态资源检察、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管理等职能团队,结合平潭实际,设置涉台和自贸检察职能团队,相应进行人员重新调配,形成了新型司法办案组织,落实了各个主体责任。

司法改革有助于理顺检察职权运作的外部架构,内部运作也需要相应制度机制相配套。“司法办案是检察履职的主要承载者,检察机关需要聚焦主业主责,在检察监督方面积极作为。”江莉告诉记者。今年初,实验区检察院聚焦2014年以来公安机关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怠于侦查、取证滥用情况说明、履职意识不强等问题,采取10条举措提升刑事案件质量,引起了公安机关积极反响。与此同时,侦查监督各个事项精细计分制正在积极设计中,而由实验区检察院牵头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实施细则》正在会签之中,特殊类型社区矫正人员(如长年从事远洋捕捞、长途运输以及在异地隧道工程务工人员)灵活监管模式也在协调之中……检察监督蓬勃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