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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检察院构建惩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机制

2017-06-22 09:06: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2日讯   近年来,福安市检察院办理的性侵犯罪案件存在被害人年龄呈现低龄化的显著特点。对此,该院立足办案、救助、预防三个层面,着力构建立体式惩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机制,扎实推进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工作。

据介绍,该院首先立足司法层面,优化办案模式。归口办理性侵未成年案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人员办理此类案件,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年龄证据的调查核实,对性侵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建议从重处罚。两年来,共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9件10人;同时,立足救助层面,保障被害人权益。该院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沟通,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共为5名被害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为6名被害人提供专业心理辅导。设立专项基金,为2名受性侵的未成年人争取司法救助金9万元;该院还立足预防层面,丰富宣教形式。针对性侵低龄化现象,深入发案区所有中小学开展相关法制课程,开设宁德地区检察机关首个“家长课堂”,引导家长正确预防和处理性侵事件。结合办理的案例制作媒体作品2篇,均被省、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

(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潘羽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