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全国文明接待室”的“福安样板”

2017-07-05 08:08: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抓工作延伸

在实现案结事了上下功夫

2014年5月,针对群众举报赛岐镇赛里村主干王某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线索,福安市检察院经过初查,未发现王某某有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遂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但是,案结事未了。

针对该案件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且存在部分矛盾纠纷超出检察机关管辖范畴的情况,该院组织办案干警深入赛岐镇,及时向群众反馈不立案的处理结果及依据,同时针对举报人提出的合理诉求,组织举报人、被举报人、赛岐镇政府共同协调解决,此举迅速降低了信访风险。

这是福安市检察院抓工作延伸,推行“不立案说理机制”产生良好效果的一个案例。

与此同时,福安市检察院还依托巡回检察工作平台,充分发挥监督员纽带作用,变坐堂办案为实地问案,主动了解情况。2014年1月,该院在办理郭某夫妇信访案过程中,了解到其认为法院对其房屋确权调解违法。在得到当地监督员的协助下,检察干警前往其家中了解诉争房屋的产权登记办理情况,同时多次走访福安市国土、房管、档案管理等部门,调阅诉争房屋相关材料。期间,该院发现当年对诉争房屋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据不足,遂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撤销了颁证行为,并发出检察建议促成福安市法院撤销原审民事调解书,对该案进行再审。2014年12月,这件历时20年的信访积案得以化解。

针对部分群众法律知识不足,反映问题找不对门路,导致越级上访甚至集体上访的情况,福安市检察院建立健全下访巡访工作机制。巡回检察联络点主动加强与各乡镇信访办、福安市综治办联系,深入开展“三访一服务”工作,即以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为纽带,定期下访、敞开接访、主动约访,实现检力下沉,重心下移,打造“家门口的检察院”,尽可能地让当地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就地受案、解决问题。

2014年以来,该院到各乡镇开展现场接访、举报宣传活动30余次,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线索20余件,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杨筱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