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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再获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2017-09-15 08:46: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5日讯   日前,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比结果揭晓,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这是该院连续四次获此殊荣。

该院一直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法理念,积极做好文明接待工作,对于群众来访,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问题有回声,力求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于信访接待全过程。同时,该院坚持首办责任制,实行谁接访谁主办的审查处理机制和交办、转办、督办、答复一人负责制,实现了接待群众工作的“一条龙”服务。

该院按照“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配足配强接待人员,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接待室软硬件水平,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办案流程,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全国“文明接待室”的作用,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了群众利益。

(吴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