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改写的人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0日讯 “我上大学了,开始了新的生活,一个多月来认识了很多新同学、新朋友,感觉很好,谢谢你们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近日,被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小肖给检察官打来电话。 2016年9月的一天晚上,当时就读高三的小肖,因一时冲动,在同伴的提议下,骑摩托车载人去“报复”之前和他们有纠纷的小青年。虽然当天小肖没有实施殴打等行为,但仍因为实施了载人等帮助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案件移送泉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按照程序对小肖展开了社会调查。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小肖作案时刚满17周岁,系在校高三学生,正积极备战2017年高考。家长、邻居、老师均反映其平时学习成绩优异,为人随和,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这看起来是一起简单的故意伤害案,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然而,承办检察官却丝毫没有抱以轻心,如果对小肖判处刑罚,他可能将无法参加2017年高考。校园求学,还是监狱服刑?这样两个相距甚远的结果,可能带来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生。 考虑到小肖是未成年人,且系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小肖的父母也已经对被害人进行了民事赔偿,并得到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社会危害不大。同时,结合小肖处于高三特殊时期,为使其正常走入社会,承办检察官拟对小肖实施附条件不起诉。 该院检委会委员在认真听取了承办检察官汇报后,采纳了其意见。最终,该院检委会决定对小肖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6个月。2017年2月24日,该院对小肖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其监护人也陪同到场参加。 在检察官的努力下,距离被宣布附条件不起诉5个月后,小肖顺利走进考场,考出优异的成绩,并于今年7月份收到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阴霾已经过去,一扇敞亮的人生大门已为他打开。小肖及其父亲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宝贵机会,今后将以此为教训,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