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纠纷案
2017-12-15 10:48: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5日讯 日前,松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纠纷案。通过法官的说理、说法、劝解,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 2016年9月26日,被告松溪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及陈某、叶某将过期烟花等物违法运输至河边公用通道的案发地点违法处置。徐某路过案发地点被违法处置的物品爆燃烧伤,后出现严重烧伤并发症,治疗无效死亡。徐某家属请求法院判决3名被告赔偿原告因徐某死亡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5万多元。 该院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劝说,从情理及法理上对案件进行分析,申明利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叶某及陈某共同赔偿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0万元,在规定期内分期支付。被告松溪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承担垫付责任,逾期未支付则承担连带责任,原告有权就剩余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连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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