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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2017-12-19 09:20: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9日讯  “很感谢,真的很感谢!”12月8日,从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手中接过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款时,不善言辞的曾老伯露出了真诚的笑容,朴实的话语中饱含的谢意让在场的人倍感欣慰。

年近花甲的曾老伯是泉港区涂岭镇人,与妻子长期在家务农,仅靠着微薄的收入维持生计。未料想天降横祸,让这个原本困难的家顿时雪上加霜。

2015年2月18日,曾老伯驾驶二轮摩托车外出,在国道324线因张某驾驶的无牌三轮自卸汽车(未投保交强险)采取避让措施不及,发生了碰撞,造成曾老伯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后查实,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根据伤情鉴定,曾老伯为十级伤残,同时造成其各项经济损失105169.75元。

为了维持曾老伯的医疗费用开支,其老伴一边打零工一边四处借债。而原本应该由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张某支付的赔偿款,却因为家庭同样十分困难,一直无法兑现。曾老伯因伤所需的后续治疗费用无法筹集,一家生活举步维艰,一筹莫展。

了解到该情况,泉港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迅速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考虑到两位老人不识字,且行动不便,控申科的检察官主动帮助老人准备材料,并多次走访调查,向乡亲、邻里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是否获得其他赔偿救助等情况。后与泉港区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协调,用最短的时间为曾老伯申请到了1万元救助金,并第一时间送到他手中,为这个苦难的家庭解了燃眉之急。

寒冷冬日里,一笔小小的救助金不仅温暖了被救助的人,也温暖了大家的心。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曾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