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18年2月27日公告

2018-02-27 11:21: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郭建新: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接受申请人张元发的财产保全申请,已作出(2018)闽0305民初576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裁定:查封被申请人郭建新与吴启侠共有的坐落于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坝垄社区居委会学府东路2088号1号楼1梯位1102室(不动产权证号:20180000605)房产中的被申请人郭建新所有的份额,以保全数额11.2万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二年。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和指定保管人通知书(指定由你保管被保全财产,在保全期间,对被保全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可以使用,不得转移,不得设定权利负担,也不得有其他妨碍行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林建华: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接受申请人张元发的财产保全申请,已作出(2018)闽0305民初577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裁定:查封被申请人林建华所有的坐落于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南桥社区居委会东大街185号2号楼106室(所有权证号:20163158)的房产,以保全数额37万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二年。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和指定保管人通知书(指定由你保管被保全财产,在保全期间,对被保全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可以使用,不得转移,不得设定权利负担,也不得有其他妨碍行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郑蕴初: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接受申请人张元发的财产保全申请,已作出(2018)闽0305民初578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裁定:查封被申请人郑蕴初所有的坐落于福建省仙游县鲤南镇海亭岭小区(龙翔新城)29幢502室(所有权证号:20104633)的房产,以保全数额20.75万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二年。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和指定保管人通知书(指定由你保管被保全财产,在保全期间,对被保全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可以使用,不得转移,不得设定权利负担,也不得有其他妨碍行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邱珍珠: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接受申请人张元发的财产保全申请,已作出(2018)闽0305民初587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裁定:查封被申请人邱珍珠与黄德坤共有的坐落于福建省仙游县鲤南镇仙安村温泉东路455号8号楼705室(所有权证号:20141963)房产中的被申请人邱珍珠所有的份额,以保全数额11万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二年。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和指定保管人通知书(指定由你保管被保全财产,在保全期间,对被保全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可以使用,不得转移,不得设定权利负担,也不得有其他妨碍行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钟丽琴: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平与被上诉人钟丽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宏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21671906612W。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宏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7日

陈志斌:本院受理原告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志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漳州宝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陈宝发、陈龙文、蔡秀玲、漳州蓝之梦娱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698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郑学斌: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黄伟伟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1193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漳州鑫宏源家俱有限公司、福州超艺家俱有限公司、叶林:本院受理原告贾国良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贾国良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漳州鑫宏源家俱有限公司、福州超艺家俱有限公司、叶林:本院受理原告蒋蓓蕾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蒋蓓蕾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上海家多多实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尹苏与被申请人上海家多多实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2018]榕仲受字第041号) ,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18年5月25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

苏建仙: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建仙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50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苏建仙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福建省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偿款24291.6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5年6月30日起,以本金24291.6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代偿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85元,由苏建仙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林锦伟: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林锦伟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50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林锦伟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福建省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偿款45713.38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5年12月24日起,以本金45713.3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代偿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58元,由林锦伟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林峰灿: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峰灿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50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林峰灿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福建省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偿款27059.61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6年10月30日起,以本金27059.6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代偿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53元,由林峰灿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王钦: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钦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50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王钦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福建省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偿款26347.96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7年8月24日起,以本金26347.9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代偿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59元,由王钦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林金梅、黄娴:本院受理原告林福枝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5416号民事判决书及(2017)闽0322民初5416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一、林金梅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林福枝借款27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借款本金18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6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借款9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16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驳回林福枝其他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790元,由林金梅负担6670元,由林福枝负担300元,公告费720元,由林金梅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准许林福枝撤回对黄娴的起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珠海市横琴新区安捷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黄佳南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向你单位工商登记住所地“珠海市横琴镇下村107号102单元”用挂号信邮寄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榕晋人社险伤〔2017〕20号),该邮件因你单位“原址查无此人,且无法联系收件人”遭退件。而后,我局案件经办人员又专程前往上述工商登记住所地直接送达该《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该住所地也未见你单位实际在此地址办公,致使该《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予以公告送达,本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期满15日内就其主张作出书面说明,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此后,我局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特此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7日

谢建强:本院受理原告南平市建阳区裕东装饰材料行与被告福建北极星建设有限公司、谢建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703民初2985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一、被告谢建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平市建阳区裕东装饰材料行货款17462元。二、驳回被告南平市建阳区裕东装饰材料行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7元,减半收取118.5元,由被告谢建强负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7日

更正声明

我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在福建法治报第三版面刊登的清算公告有误,现将原登报内容中“(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删去,特此声明。

福建况且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长:朱闽瑜

2018年2月2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市东影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2月2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张月国 联系电话:1770502613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2#楼17层13办公

福州市东影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负责人:张月国

清算组成员:朱鸿静

2018年2月2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吉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2月2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罗小旺 联系电话:13599314791

南平市吉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罗小旺

2018年2月27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8年2月23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南平君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人:王又琪 联系电话:13905097773

南平君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福建省浦城县唐兴宾馆有限公司2011年7月28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叶素琴 联系电话:18950653486

福建省浦城县唐兴宾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