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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三八红旗手”莆田城厢法院法官陈静

2018-03-09 10:31: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立足审判

为推动反家暴立法提供样本

“我们在一起留守儿童遭受家暴的案件中,不仅适用了人身保护令,同时还解决了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强制带离、紧急安置、强制报告、法律援助等问题,同时上述成果还被全国人大立法吸纳。”陈静介绍说。

同时,陈静还将精神暴力纳入家庭暴力范畴。2012年,城厢区法院受理一起典型的精神暴力案件。妻子称,婚后经常被丈夫殴打,丈夫还曾将一个篮球用一块白布包住,在白布上写着“我要打死郑某”的字句,并挂在家中的阳台上,还经常击打该篮球,边打边喊:“我要打死郑某。”陈静经审理认为,这些行为从视觉上已对妻子造成了精神折磨,使妻子产生恐惧感,该行为对妻子构成了精神暴力;在夫妻发生矛盾时,丈夫又殴打妻子致其轻微伤。丈夫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致了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据此,依法判令准予原、被告离婚。

陈静送《人身保护令》到村委会

该案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十大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反家庭暴力法》吸纳了该案的审判成果,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吸纳了该案的审判成果,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同时还吸纳了陈静探索的“独立保护令” “强制带离”“妥善安置”“强制报告”等多项审判成果。

这是陈静立足审判,为推动反家暴立法提供样本的一个个典型事例。

陈静以基层审判实践推动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的进程,开创中国反家暴审判的先河。

因为工作出色,2010至2015年间,陈静受最高人民法院推荐在“反对针对妇女暴力与歧视”国际研讨会上作专题发言;参加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反家暴网络等国际国内反家暴研讨会,并做大会专题发言;应邀随全国人大、全国妇联反家暴立法考察团赴美考察;应全国人大邀请参加反家暴立法立项论证调研并提出立法建议;应全国妇联邀请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反家暴法立法调研座谈等;受莆田市人大的指派为福建省人大代表团起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提案、草案。

2016年,陈静更是先后受最高院及吉林、湖南、河南、陕西、云南等十多个省的邀请,为全国3200多名法律工作者及群众进行《反家庭暴力法》培训。

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东方时空、社会与法等栏目还多次对陈静反家暴审判亮点进行专题跟踪报道,并在全国两会期间播出。

“陈静把反家暴的知识、理念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在全国传播,做到了一人反家暴到几千人甚至千万人反家暴,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城厢区法院院长陈志权肯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