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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3月17日公告

2018-03-19 10:40: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遗失声明

龙岩市永定区众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6月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2M00004A803;注册号:350822100041250),现声明作废。

龙岩市永定区众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7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正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2年2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782100032061),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正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夷山正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3月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陈佳

清算组成员:林媛 陈剑平

联系人:陈佳 联系电话:18950676000

武夷山正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3月17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水头镇吴文开便利店不慎遗失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05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583600464104,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南安市水头镇吴文开便利店

2018年3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联城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联系人:孙瑜 联系电话:0591-22797285

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东南汽车城内泰全电机4F

福州联城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范姜潮涌 副组长:许志遵

2018年3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鑫权林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高碧强 清算组成员:连阿云

联系人:高碧强 联系电话:15959859009

泉州鑫权林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3月17日

遗失公告

浦城县鑫达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浦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3月25日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722100050410,统一性用代码:913507220955133183,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鑫达物流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好清礼保洁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庄瑞明

清算组成员:庄瑞娟 庄清礼

联系人:庄瑞明 联系电话:18359519785

泉州好清礼保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3月17日

遗失声明

中闽广汇(福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遗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8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5MA2YFL9162 ,声明作废。

中闽广汇(福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清市茂叶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18年3月16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小组组长:叶阁庆

联系人:叶阁庆 联系电话:13670657777

联系地址:福清市沙埔镇西叶村

福清市茂叶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8年3月17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小松镇将军山荣兴家庭农场不慎遗失福建省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1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3MA2YKH2D6T),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小松镇将军山荣兴家庭农场

2018年3月17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小松镇将军山荣兴家庭农场不慎遗失中国人民银行建瓯市支行2017年11月15日颁发的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J4015001131701;编号:3910-02241940;法定代表人:陈荣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支行;账号:35050167730700000684),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小松镇将军山荣兴家庭农场

2018年3月17日

遗失声明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2018年3月17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8年3月16日股东会决议,建瓯市铭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2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电话:范洪华 联系人:15059965242

地址:建瓯市南街头恒昌大厦第六层(6层)

建瓯市铭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7日

吴棋芳:

本院受理原告刘道奎与被告吴棋芳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一审判决:一、确认吴棋芳与刘道奎于2017年5月1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书》无效;二、吴棋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刘道奎租金18000元、押金2000元;三、驳回刘道奎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江口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7日

许金和:

本院受理原告马耀诉被告许金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马耀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许金和立即偿还马耀借款本金160万元,并支付自2012年10月17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许金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均为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江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7日

林建辉:

本院受理原告游科与被告林建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7日

余深思:

本院受理原告林玉燕与被告余深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7日

郑达杭、林小云:

本院受理(2018)闽0125民初39号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郑达杭、林小云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7日

吴有金(住福建省政和县镇前镇何山村坑里11号):

本院受理原告林礼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5民初19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7日

叶军(住福建省永泰县长庆镇上洋村上洋8号)、黄文建(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板棍乡上松村三塘屯62号):

本院受理原告雷大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5民初15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7日

叶瑞菊(住福建省永泰县梧桐镇光荣村村尾2号):

本院受理原告陈新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5民初15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