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8年3月29日公告
陈红、林立新: 本院受理原告李曷华与被告陈红、林立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703民初28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陈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曷华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从2017年10月13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曷华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宋建平、叶义仙: 本院受理原告敖建萍与被告宋建平、叶义仙民间借贷纠纷,案号为(2018)闽0703民初576号。诉请判令:判令俩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曾朝明、曾国宝: 本院受理原告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曾朝明、曾国宝、曾旭光、曾远南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67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曾朝明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5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借款本金5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5日起按保证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及计息方式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曾旭光、曾远南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曾朝明追偿;驳回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04元,由曾朝明、曾旭光、曾远南负担;公告费720元,由曾朝明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吴松秋: 本院受理原告江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汤隆士: 本院受理原告陈妹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巫济斌: 本院受理原告巫灵洁、巫楷淦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902民初38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许力晖: 本院对黄广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4民初2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郑玉芳: 本院受理原告郑加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吴元海: 本院受理原告许玉新与被告吴元海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25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宋建恒、宋秋红: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山支行与被执行人宋建恒、宋秋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委托福州名实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宋秋红所有的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53号翡翠园10#楼803单元房产进行评估,2017年12月26日该公司作出名实估报字[2017]FG12-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价为343.4万元,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该估价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陈和耀: 本院受理刘水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更正声明 2018年3月27日《福建法治报》刊登的福建华盛超市有限公司减资公告中,“联系电话:3598—8270000”更正为“联系电话:0598—8270000”,特此声明。 福建华盛超市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 薛艳清(香港居民): 本院受理原告薛文林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8年8月2日上午9时00分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林辉、福建欧亚高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清市东方航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1民初622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分别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杨美莲: 本院受理原告饶正峰与被告杨美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82民初16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黄文艺、石丽娟: 本院受理原告王友健诉黄文艺、石丽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角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蓝建波: 本院受理原告熊桂祥诉蓝建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黄锦秋(男,汉族,1984年9月15日出生,原住福建省长乐市首占镇赤屿村西边弄9号,现住地址不祥。): 本院对原告邹文健诉被告黄锦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27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刘巧娟: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泰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1670号民事裁定书、(2017)闽0182民初1670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9日 遗失声明 王振杭与陈美玉(持证人:陈美玉,结婚证字号:J350000-2013-004433)结婚证一本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2018年3月29日 遗失声明 邹锦秋与黄德权(持证人:黄德权,结婚证字号:闽民结字第0800103号)结婚证一本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2018年3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遗失福建省司法厅2011年2月23日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文号:闽司(2000)289号,批准日期:2000-12-13,声明作废 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 2018年3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遗失漳州市芗城区国家税务局2013年7月10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税号:350602726432662声明作废。 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 2018年3月29日 遗失声明 浦城县官丽林食杂店不慎遗失浦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11月11日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22600110206,统一性用代码:92350722MA2YNCQM5L,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官丽林食杂店 2018年3月29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巨祥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浦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11月14日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722100068364,统一性用代码:91350722MA2YPRM79A,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巨祥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宁县鑫华木材经营有限公司2018年3月2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丁德意 联系电话:13859161402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民主村张家坊 泰宁县鑫华木材经营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丁德意 成员:丁德良 2018年3月29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森方源门业商行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11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81600173333,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森方源门业商行 2018年3月29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华暄果蔬经营部不慎遗失福建省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注册号:350783600234830),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华暄果蔬经营部 2018年3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平县嘉宾贸易有限公司清算公告2018年3月25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组负责人:钟英萍 清算组成员:钟加滨 联系人:钟英萍 联系电话:18650820623 武平县嘉宾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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