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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检察官:“繁琐,但很重要!”

2018-04-04 09:51: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犯了什么罪?”“有没有被刑讯逼供?”“有没有被超期羁押?”……15时30分,离开食堂的周振煌进入监区,再一次对涉嫌故意杀人的廖某某进行谈话。“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重大案件,我们都要进行合法性核查谈话。”周振煌介绍,“目的就是为了核查侦查机关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情形,严守冤假错案的防线。”

周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关押在罗源县看守所。在此前的日常谈话以及同公诉部门的沟通中,周振煌了解到周某某系因过失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已积极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当天,周振煌便找来周某某及其同号房的郑某某和朱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谈话,了解周某某在押期间的生活情况和日常表现等。“之后我们还会结合案件承办人的意见,若确定他属于过失犯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没有社会危险性,无羁押必要的,我们会及时向办案单位发出变更羁押必要性建议函,督促办案部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作为刑事执行检察官,日常工作除了对监管场所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还要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

16时20分,周振煌和陈永杰离开驻看守所,驱车前往起步镇司法所。到司法所后,俩人再次兵分两路,周振煌留在司法所认真检查近期起步镇社区矫正工作的台账,向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近期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情况;而陈永杰则去社区矫正人员黄某的家中及村干部处进行走访,“最近他有没有夜不归宿啊?有没有出入娱乐场所?”在进行一些例行询问后,陈永杰又到黄某工作的菌菇厂进行走访。

进行社区矫正后,曾为养菇好手的黄某重振士气,重拾老本行开了菌菇厂,并积极配合矫正。“陈检察官你来了!”一见到陈永杰,黄某就笑容满面地迎上来。“最近怎么样?司法所组织的学习和活动都有去吧!”“还是要认真参加矫正,这边的生意也要好好做,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走!”……俩人像许久未见的老友聊开了。

离开司法所,周振煌和陈永杰又驱车赶回院里,接下来他们要整理一天的工作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平凡而又忙碌的一天这才慢慢落下帷幕。

(本报记者 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