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8年4月17日公告
宋建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彭友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封欢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汤先圆: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张盛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张培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陈丽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陈孝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黄建芳: 本院受理原告陈松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4民初34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林仁久: 本院受理原告吴海兵诉被告你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4民初44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关锐: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星昌鞋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安玮鞋业有限公司、关锐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38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福建安玮鞋业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莆田星昌鞋业有限公司加工款99170.5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8月28日起至还清该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收50%计算的利息;二、驳回莆田星昌鞋业有限公司对关锐的诉讼请求。如果福建安玮鞋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80元,由福建安玮鞋业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被告安玮鞋业有限公司不服该民事判决,并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送交上诉状副本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陈海燕、郭志强、陈海英: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荔城区闽源鞋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彭建鹏、陈海燕、郭志强、陈海英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2018闽0304民初316号),原告请求判令:四个被告支付原告货款980230元及该自2016年5月24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和依生效判决规定的迟延履行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整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张光辉: 本院受理原告薛加建与被告张光辉追偿权纠纷一案,薛加建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张光辉给付薛加建代为清偿的借款1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起诉状、证据复印件及转普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光泽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陈贤跃(男,汉族,1967年5月14日出生)、陈春龙(女,汉族,1967年1月29日出生): 本院受理黄金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湄洲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李志雄(男,汉族,1964年10月1日出生)、张妹琴(女,汉族,1972年12月6日出生): 本院受理黄金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11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湄洲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翁毅敏(男,汉族,1979年10月15日出生)、刘丽萍(女,汉族,1986年11月2日出生): 本院受理黄金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湄洲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谢建洪(男,汉族,1985年4月20日出生)、谢送金(女,汉族,1987年7月29日出生): 本院受理黄金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湄洲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许震元(男,汉族,1974年1月5日出生)、涂亦静(男,汉族,1971年9月22日出生): 本院受理黄金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6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湄洲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刘增云: 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案([2018]榕仲受字第11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 林世光、叶丽萍、张明霞、刘彩云、刘显明、刘彩平、刘彩琴、张显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林世光、叶丽萍、张明霞、刘彩云、刘显明、刘彩平、刘彩琴、张显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7民初14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卢月华、吴建忠: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与被告卢月华、吴建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27民初23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程国荣、谢朝莲: 本院受理原告毛广领与被告程国荣、谢朝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30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莆田市立翔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被告莆田市立翔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2民初111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莆田市立翔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给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尚欠的租金人民币166341元及该款至还清之日止按月3%计算的相应违约金。二、驳回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佘鑫: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与被告佘鑫银行卡纠纷一案,案号(2018)闽0302民初154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傅绍荣: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与被告傅绍荣银行卡纠纷一案,案号(2018)闽0302民初154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九时二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卓春霖: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与被告卓春霖银行卡纠纷一案,案号(2018)闽0302民初154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四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朱志成、吴彩霞: 本院受理原告陈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陈兵以你们拖欠借款6万元拒不偿还为由,请求你们偿还该款及该款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以借款本金3万元为基数分别自2014年4月16日和2015年3月26日起计算)。因你们去向不明,故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莆田市城厢区大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直属中心与被告莆田市城厢区大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18)闽0302民初882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郑剑武: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与被告郑剑武银行卡纠纷一案,案号(2018)闽0302民初1543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九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陈福添: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与被告陈福添银行卡纠纷一案,案号(2018)闽0302民初153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五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肖国和、徐红妹、融侨(福州)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区支行与被告肖国和、徐红妹、融侨(福州)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山法庭大楼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福建润泰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中德置业有限公司、福州闽芝汽车配件服务有限公司、魏德斌: 林梦虹就(2016)闽0111民初3866号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福建润泰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中德置业有限公司、福州闽芝汽车配件服务有限公司、魏德斌: 林梦虹就(2016)闽0111民初3867号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陈嘉昌、潘彬彬: 本院对申请执行人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被执行人陈嘉昌、潘彬彬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行审4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对申请执行人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的涵卫计征决[2015]白塘第95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准予强制执行;二、被执行人陈嘉昌、潘彬彬应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上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即缴纳社会抚养费75318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陈嘉昌: 本院对申请执行人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被执行人陈嘉昌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行审43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对申请执行人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的涵卫计征决[2015]白塘第96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准予强制执行;二、被执行人陈嘉昌应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上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即缴纳社会抚养费7531.8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熊水华: 本院受理原告吴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1民初4665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刘进斌: 本院受理原告林祥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1民初28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方如鲁: 本院受理原告陈济东与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1民初31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方如鲁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济东退股款人民币45000元及逾期利息(时间从2015年8月2日起计算至2017年7月1日至,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饶世铃、郑建英: 本院受理原告饶庆铭与被告饶世铃、郑建英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代偿款人民币130000元;2、被告支付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利息10400元,以及自2018年1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6%计);3、诉讼费用、公告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罗弟萍: 本院受理原告傅书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杨光华: 本院以(2018)闽0128民初1245号受理原告李其龙与被告杨光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清单及证据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第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肖国和: 本院对兰建兴诉肖国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1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林伟: 本院受理原告陈秀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章学文、章国满: 本院受理的原告林宣知与被告章学文、章国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82民初324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1、被告章学文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林宣知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合并计算为:自2015年9月5日始至实际还清本金之日止以借款本金7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8%计算);2、被告章国满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张勇发: 本院受理原告黄子健与被告张勇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2民初589号民事判决书(借款466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陈睿、许金花: 本院受理原告张金添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44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陈睿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张金添借款30万元,并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二、陈睿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张金添律师费2500元;三、驳回张金添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28元,由陈睿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锦秀珠宝(福建)有限公司、郑建森、袁素华: 本院受理原告陈向国与被告宁德市国土资源局、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锦秀珠宝(福建)有限公司、黄赛秋、高希敦、郑建森、袁素华房屋行政登记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02行初57号行政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7日 福建省大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龙光、福建融创置业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智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林明载、福建东南环信投资有限公司、陈标与你们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案([2018]榕仲受字第11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18年7月18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