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8年5月11日公告
蔡传成: 本会受理申请人徐国玮与被申请人蔡传成合同纠纷案([2018]榕仲受字第14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18年8月9日下午3:3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 林胜、肖吉琳、吴传浩、林则庆: 本会受理申请人黄文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2017] 榕仲受字第555号)。现依法向林胜、肖吉琳、吴传浩公告送达《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关于同意追加当事人的通知》及证据材料等,并依法向林则庆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 罗来清: 本院受理原告江盈婷、江上游与被告罗来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王建成: 本院受理原告朱远昌与被告王建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闽0402民初2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赵清贤: 本院受理原告蔡玉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蔡玉富请求法院判令你偿还其借款10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6月24日起按月利率1%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本案由审判员林文良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林福亮、蔡珍强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四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枫亭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黄志林: 本院受理原告张庆国与被告黄志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张庆国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黄志林偿还给张庆国借款1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28日起按月利率3%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为42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8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榜头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遗失声明 沙县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沙县地方税务局2008年8月11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闽地税登字:35042767845775X号)壹份,现声明作废。 沙县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 郑鸿飞: 本院受理原告吴建平与被告郑鸿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吴建平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郑鸿飞偿还给吴建平借款10万元及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2.判决郑鸿飞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8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榜头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林步绿、林良钦、郭国防、林良锦: 本院受理原告仙游县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由审判员陈伟斌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潘黎、方文桂组成合议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林清赐、陈世梅、林元击、陈世富: 本院受理原告仙游县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由审判员陈伟斌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潘黎、方文桂组成合议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杨强敬: 本院受理原告张香园、张木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林惠彬、陈春辉: 本院受理原告张香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施耿雄: 本院受理原告黄光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8)闽0603民初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吴志明: 本院受理原告黄光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8)闽0603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陈财宝: 本院受理原告万军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25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张: 本院受理原告林铭敏诉被告张、陈丽琼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石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蓝先洲、阙祥永夫妇: 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你们违反规定生育一案,因你们外出,至今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社会抚养费催告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征收人:蓝先洲、 阙祥永: 根据《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杭人口计生征决字[2016]第110-60号),你们应在2017年10月13日前缴交社会抚养费人民币60730元(大写陆万零柒佰叁拾元整),目前已缴纳社会抚养费零元,现仍欠社会抚养费60730元。限你们在10日内到旧县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缴交。逾期不交,本局将申请上杭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通知。 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1日 胡瑞春、蓝满菊夫妇: 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你们违反规定生育一案,因你们外出,至今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社会抚养费催告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征收人:胡瑞春、 蓝满菊: 根据《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杭人口计生征决字[2016]第110-53号),你们应在2017年9月15日前缴交社会抚养费人民币72300元(大写柒万贰仟叁佰元整),目前已缴纳社会抚养费零元,现仍欠社会抚养费72300元。限你们在10日内到旧县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缴交。逾期不交,本局将申请上杭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通知。 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1日 乐积华、乐声元: 本院受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乐积华、乐声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427民初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周沥、茅绍伟: 本院受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立龙、吴云萍、周沥、蔡亿春、茅绍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427民初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谢爱珍、官光霖: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谢爱珍、官光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427民初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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