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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记卡被盗刷14万 法院判银行担全责

2018-05-14 11:38: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4日讯   借记卡、信用卡被刷盗屡屡发生,很多卡友对犯罪分子咬牙切齿。那么,银行卡被盗刷谁承担负责呢?近日,华安法院对原告王某、被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华安支行借记卡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2年3月14日,王某在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华安支行办理借记卡一张。2017年9月7日,王某在自助取款机取款后,发现该卡于2016年8月20日至9月2日期间被人在北京、南京等多地刷卡消费总金额达11万余元。王某立即将卡内14万多元余额转出,并向公安局报案。2017年11月16日,王某以银行未尽保证客户资金安全的责任向华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该银行对资金被盗承担责任。

华安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某银行办理借记卡,双方之间的借记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该银行应依约履行保障该卡内的资金安全的义务。而该银行未能举证证明王某对借记卡被盗刷存在过错和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涉案借记卡密码泄漏,应对王某的被盗刷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华安法院判被告银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某被盗刷的全部金额。

(苏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