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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化审判管理显成效

2018-06-15 10:06: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借改革之力 提质加速

“面对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法官最大的感受就是结案压力过大。”在全市法院第一季度执法办案工作推进会上,胡志伟提出要求:“要以分调裁为契机助力执法办案工作。减轻审判环节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提高审判效率。”

“‘改’到深处焕生机”。福州中院借司法改革的春风,高效利用现有司法资源,充分发挥两级法院速裁审判庭、速裁审判团队的积极作用,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完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简化民商事裁判文书,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切实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审判质效。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合议庭巡回审判点”“医患纠纷诉调工作室”……福州中院建立调解中心、健全调解网络、整合院内外解纷资源,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拓宽矛盾纠纷解决渠道。推动开展诉前调解,有效实现案件分流。2017年,福州中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民商事案件2313件,服判息诉率98%,平均审理周期13.6天。

福州中院院长胡志伟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现在开庭!”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2017年9月7日,福州中院院长胡志伟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制造、贩卖毒品案。

随着司法改革的纵深推进,福州中院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将院庭长带头办案,作为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一项重要举措,提出“硬任务”,下达“硬指标”,使优质审判资源重归审判一线。同时,通过“审判管理之手”严格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办案责任,做到“权责统一”。一方面扩大“庭审亲历”范围,审判委员会委员定期亲历庭审,班子成员带头审理重大敏感、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组建专业法官团队,对审判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压减层级管理,规范《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审委会议题把关机制和提交讨论案件先行过滤机制,实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模式,推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办理,提升工作节奏,推动审判提质增效。2018年1-3月,全市法院结案率38.09%,较去年同期提高13.10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