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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利剑悬 重拳出击保平安

2018-07-19 10:29: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组加强对法律条文的把控,强化协作配合,经过预审成功突破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明确了案件的犯罪事实和涉黑性质。

提前介入,即办案检察官通过审阅案卷、现场视频监控等证据材料,明确案件侦查方向及重点,及时准确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同时,为有效地指控犯罪,检察机关还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做好引导侦查取证工作,要求公安机关针对《意见书》中所列补充侦查事项,明确侦查方向,及时补充侦查,并帮助固定证据。

“通过提前介入,重点引导公安机关对于有明确组织形态、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犯罪行为,称霸某个行业的如寻衅滋事类、聚众斗殴类的“黑恶势力”高发类案件进行类案引导取证,确保对‘黑恶势力’打得准、打得狠,形成打击合力。”陈勋说。

捕后跟踪监督

精准打击黑恶势力

在长乐区鹤上镇某村,该村老人会以外来企业多占村集体土地为由,长期采取打砸等非法手段,多次向多家外来企业敲诈勒索钱财,数额达65万元。

在对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之后,长乐检察院没有停下脚步,他们又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追捕涉案人员2名。

无独有偶。在办理全省首例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领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长乐检察院在依法逮捕10名犯罪嫌疑人后,还依法追捕了2名漏犯。

据了解,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该院不断强化侦查活动监督职能,扎实做好追捕漏犯工作,把共同犯罪案件、关联犯罪案件作为监督重点,主动出击,全面审查犯罪事实,寻找遗漏犯罪嫌疑人,查清每个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确保无遗漏。

“我们强化捕后追踪,扩大办案效果。”该院侦查监督科负责人称,为准确、有力惩处恶势力犯罪,该院加强对案卷审阅、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材料的把关力度,及时发现未报捕的相关涉案人员,并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同时,侦监部门加强跟踪督促,与公安机关办案单位沟通协调,要求公安机关将相关涉案人员上网追逃,提高追逃效果。

“捕后跟踪监督,不仅确保了案件办理效果,还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上述负责人说。

案件办结,留下的思考不少。据长乐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张朝阳介绍,结合长乐乡村老人会存在恶势力团伙这一现象,该院还将根据每个案件不同的表现形式及其存在的危害,结合当前扫黑除恶的形势,拟向长乐区委、区政府发出有针对性的《综合检察建议》,以进一步加强村居的组织建设,规范老人会内部管理与运作。

“黑恶势力是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长乐检察院将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长乐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勋坚定地说道。

(本报记者 陈钦祥 吴怡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