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先行先试 打造“两岸一家亲”检察品牌

2018-08-16 13:41: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司法互助

两岸合作打击犯罪

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框架下,厦门市检察机关通过健全程序、完善机制等,积极探索做好与台湾检方开展司法互助工作。

2013年4月6日,到厦务工人员卢某因与女友发生口角,用皮带勒死女友后,分尸8块,将躯干与肢体分别抛弃到五缘湾、轮渡码头等处。大约一个月后,部分断臂在台湾金门县金宁乡海岸被发现。金门县警察局随即成立专案小组,在清查确认全岛没有失踪人口后,将断臂以无名尸的方式处理冰存。同时,台湾法务部门将相关信息通过两岸司法互助管道通报给了大陆公安部门,根据大陆方面提供的相关DNA数据,最终确认无名手臂属于厦门这起凶杀案的死者。

2014年8月,厦门市检察院就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派员赴台湾金门接受相关刑事证据。

2013年9月,厦门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卢某捉拿归案。厦门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台湾地区法务部门均认定手臂遗骸是侦审杀人案的重要物证。依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双方商定,通过两岸司法互助调查取证程序,将断臂交由大陆办案部门并案处理。2014年8月4日,两岸检察机关完成了两岸首次刑事案件检察环节的证物移交合作。

2015年8月,在一起两岸犯罪嫌疑人共同走私贩卖毒品案件中,厦门市检察院向台湾检方提出司法互助调查取证要求,台湾检方予以协助调查。

以上案例,只是两岸司法互助、合作打击犯罪的一个缩影。近三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对台司法互助案件31件。

聚焦主业

倡导人性化专业化办案

厦门市检察机关从服务对台工作大局的角度出发,开展涉台检察案件集中办理试点,推进办案的人性化、专业化。如今在厦门,全部或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台湾地区居民的一审刑事案件,集中由海沧区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全市共受理涉台刑事案件135件260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3件90人,逮捕29件6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2件170人,起诉78件140人。

针对两岸的差异,厦门市检察机关一方面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派出法律服务队深入台商台企集中的地方,开展法律咨询;另一方面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法律的挽救教育功能。制定相关工作规范,探索建立涉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宣告制度。

2017年3月,厦门市检察机关依法对一起台湾地区居民涉嫌走私普通物品案依法作相对不起诉。检察机关邀请案件侦查人员、台商联络员、值班律师参与不起诉宣告和现场帮教、监督。

被不起诉人在宣告时再次悔过,表示将谨记教训,一定知法守法,并在宣告后向检察官赠送了“依法施仁、恤刑两岸”的锦旗,感谢检察机关对其宽大处理、帮其改过自新。

参加活动的台商联络员表示,这种公开审查的形式公开、公平、公正,彰显涉台检察工作职能,增强了办案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