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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法院强制腾退占地4000多平方米文化博览馆

2018-08-24 11:25: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软硬兼施 高效执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4日讯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外贸西郭仓库项目地块,因涉及商户众多,背后关系复杂。为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软硬兼施对该地块进行强制腾退。截至8月22日,法院已完全清退空置店面128间,商户正在自主搬迁46间,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承租方转手他人承包经营

经营方未获审批拆除重建

2007年8月到2009年5月期间,厦门外贸国际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简称“外贸公司”)与厦门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经贸集团”)分别签订《租赁合同》和两份《补充协议》,双方约定经贸集团将厦门湖滨北路101号外贸西郭仓库地块出租给外贸公司用于改建为汽车展厅、销售及相关配套市场,租期均至2013年1月31日止。

签完租赁合同仅3个月后,2007年11月,外贸公司便将该地块交由厦门市友丰盛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友丰盛公司”)承包经营。双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由友丰盛公司实际占有和使用讼争地块,并向经贸集团直接缴交场地租金,期限一样是到2013年1月31日。

占地4000多平方米的园区文化博览馆

2010年6月起,友丰盛公司在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建手续的情况下,对该地块原有仓库进行拆除,并向外大量举债,重新建造成了6栋单体建筑,主要用于办公、仓储、零售、教育培训、古玩销售、休闲娱乐、生活居住等。

2012年2月,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简称“土总公司”)与经贸集团、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处置协议书》,约定:湖滨北路101号仓储用地由土总公司采取“按现状、带租约”的方式予以收储,收储后由土总公司行使经营管理权。

自2012年5月开始,友丰盛公司拒不向经贸集团支付租金。

2012年6月20日,土总公司、经贸集团联合发布公告,公告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地块已由土总公司代表厦门市人民政府收储作为政府储备用地,因土地开发需要,在该地块内的所有租赁合同租期届满后一律不再续租,届时地上物将组织拆除,要求各承租户租期届满后抓紧自行搬迁。

直到合同期规定的2013年1月31日租约期限,友丰盛公司仍没有自行迁出。

三家公司环环相诉

讼争建筑被判决腾空

2014年3月14日,外贸公司起诉友丰盛公司,要求其赔偿外贸公司各项损失762万余元及迟延履行利息,并腾空外贸公司向经贸集团承租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外贸西郭仓库27789平方米的地块,将该地块及相应地上仓库返还给外贸公司。

诉讼中,友丰盛公司对外贸公司起诉的事实和诉求均无异议。2014年5月15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与外贸公司的诉讼请求一致。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上述判决已生效。

社区人员见证整个强制执行过程并签字

2015年7月,土总公司起诉外贸公司,要求其清空并交付仍在占用的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外贸西郭仓库项目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并支付占用期间的占用费。此案经过两年时间的审理,最终,厦门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土总公司胜诉。

2017年12月21日,土总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