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8年9月7日公告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典易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8年8月2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孙楠 联系电话:18159085532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茶园路46号1层103室 福州典易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孙楠 副组长:蒋勇成 2018年9月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无印布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8年8月2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蒋勇成 联系电话:18159085532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茶园路46号1层104室 福州无印布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蒋勇成 副组长:孙楠 2018年9月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金点子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08月3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黄美莲 联系电话:13645080855 清算组成员:黄美莲,林杰,彭冲冲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港头广场2#楼23层02商务办公 福建金点子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黄美莲 2018年9月7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8年9月5日的股东会决议,永定紫金龙湖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2559560674D)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亿元人民币减少为4.3亿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人:钟秀平 电话:13850636615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23号 永定紫金龙湖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王台镇埂尾百合种植基地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12月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02MA303ET87X),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王台镇埂尾百合种植基地 2018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福建金博士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光敏公章一枚(内书:福建金博士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公章编码:3501320013431),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福建金博士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泉州顺芸食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2018年07月18日经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显顺 联系电话:18250255226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崇武镇海景商贸城3#楼403 泉州顺芸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显顺 成员:陈佩芸 2018年9月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惠安县嘉保安防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09月05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辛伟强 联系电话:15985936049 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北关街坑头自然村56号 惠安县嘉保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辛伟强 成员: 郭婷 2018年9月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航松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08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 刘群兰 联系电话: 15060991919 联系地址: 福建泉州南安市水头镇时代新城24幢614号 泉州航松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 刘群兰 成员:杨大其 2018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陕西文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为:10015100128037,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陕西文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018年9月7日 苏美英: 本院受理原告江秀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姚春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沪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目录和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和第10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先后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梁祖泉、陈秀兰: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沪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目录和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和第10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先后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邱书功、鲍瑞娇、林永泓: 原告陈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力地声: 原告吴秀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余兴、鄢福苹: 原告陈昭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赵济泰: 原告黄秋兰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张冠发: 本院受理(2018)闽0125民初2099号原告侯颖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尤庆春: 本院受理原告林晓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闽0123民初18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杨雪钗: 本院受理原告陈思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闽0123民初19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林雪钦: 本院受理原告林月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闽0123民初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陈瑞和、林琴: 原告吴建耀诉被告陈瑞和、林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182民初11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被告:李金,男,1962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长乐市玉田镇琅峰村三叉街路21号,现具体地址不祥。 本院受理原告粟菊华与被告李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82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李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粟菊华借款本金27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从2018年1月5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林凤燕: 本院受理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偿还信用卡透支款19595.87元及利息。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厦门鑫宝隆服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长乐市安泰针纺织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鑫宝隆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你方偿还货款183146.55元;2、判令你方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183146.5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1.5倍自起诉之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你方承担。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故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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